别人欠死亡人的钱需要还么(别人欠我的钱不还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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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主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人死后欠的债务还需要还吗

人死后欠的债务还需要还。

欠款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要追讨债务,首先看欠款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债务由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首先,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其次,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最后,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综上所述,人死后欠款还需要还。欠款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要追讨债务,首先看欠款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债务由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人死了欠的钱还用还吗

人死了欠的钱用还。死者有遗产的,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税务以及债务,如果清偿后仍有剩余,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债务人死亡后、遗留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不足部分,继承人不再继续清偿。当然,继承人自愿继续进行清偿的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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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人死后欠别人的钱要还吗

法律主观:

当事人死亡之后其欠他人的钱款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进行偿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人死了之后欠的钱还要还吗?

法律主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欠钱不还人找不到了怎么办,首先,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原告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其次,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如果既找不到人,也找不到财产呢?这样判决是否就没有意义了?,如果真的什么都找不到,法院暂时也是没法执行的,这个案子会暂时被中止。但是,一时找不到,不代表一世找不到,如果将来一旦找到被告的人或财产线索,由于已经有生效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就可以由法院立刻采取相应措施了。,最后,由于诉讼是有时效的,如果不能在时效到来前提起诉讼或主张权利,一旦超过时效,即使你能再找到对方,到法院起诉,也是无法胜诉的,所以,如果认为对方确实无诚意了,又想起诉,还是及时起诉为好,不要因为等,把时效都误了,这也是及时起诉的另一个意义。一般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应该付款时起算。,(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二)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三)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人去世了信用卡欠的钱还用还吗

如果人去世了信用卡欠的钱还用还吗

还是需要还的。如果持卡人去世之后留有遗产,并且有继承人,信用卡欠款当由继承人偿还。如果只有遗产没有继承人,银行需要通过向银行申请,用遗产抵扣信用卡欠款。

比如说有婚姻关系,那么持卡人去世,婚姻内没有对个人债务进行约定的,需要由配偶归还欠款。去世了又没有配偶和遗产,那么银行就只能做坏账处理了。

拓展资料:

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真正的信用卡,具有以下特点:不鼓励预存现金,先消费后还款,享有免息缴款期,可自主分期还款(有最低还款额),加入VISA,MASTER等国际信用卡组织以便全球通用。

申领信用卡的对象可以分为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单位应为在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务单位、三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个单位申请信用卡可根据需要领取一张主卡和多张(5—10张)附属卡。

个人申领信用卡则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个人资金担保。

申请方式一般是通过填写信用卡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申领人的名称、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或收入来源、担保人及其基本情况等。并提交一定的证件复印件与证明等给发卡行。

信用卡一般按时还款且足额还款是没有利息,此外透支取现也是要收取一定利息和手续费,利息是按日计算,也是万分之五,从提取现金的当天就开始计算利息,手续费是按0.5%收取(最低2元/笔)。

每个月都能控制信用卡消费按时还款,信用卡就可以一直免息了,只需还给银行你消费的金额,没有利息

超期还款或者没有足额还款,银行就要收取利息。

这种情况下信用卡利息是从消费入账日开始计算的,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也就说如果这个月的利息没还清,下个月这些利息也会产生利息

除了利息之外,使用信用卡不按时还款还会产生其他一些费用,例如逾期还款的滞纳金等,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要注意了解信用卡的费用标准。

人在信用卡去世,信用卡欠的债谁来还?

第一种,如果是年龄大的人突然去世了,并且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信用卡里仍然有欠账。那么如果他去世之后有遗产留下,子女或者是配偶想要继承遗产的话,就必须要继承其债务。也就是说,遗产要优先偿还债务,偿还债务之后,剩余的部分才会留给继承人进行分配;如果持卡人去世之后,没有遗产留下,且信用卡里有欠债的话,那么信用卡里的债务就会成为烂账了;

第二种情形,如果持卡人突然去世,且信用卡里有欠债的话,会先由保险公司给予赔付。这样也是比较常见的。

在信用卡的使用上,有人认为,反正自己发生了意外那就没责任了,那么不如使劲的透支,把信用卡里的金额全部透支光,这样也算是赚了。

拓展资料

通常情况下,银行在发放信用卡时,会做些防备。比如对持卡人的年龄进行限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办理信用卡的年龄不得超过65岁,也就是说,办理人的最大年龄是65岁。这一项规定,主要是预防风险性最高的高龄人群的。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持卡人死后,信用卡的巨额欠款,由谁来还

如果持卡人有遗产,银行可以向其 继承人 追讨;如果没有遗产,则 债务 自然消亡,银行无法向其继承人追讨。如果有 担保人 ,银行可以要求保 证人 (担保人)还款。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 继承 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人死后,别人欠他的钱还需要还吗?

需要还。

中国没有“人死债灭”之说,更没有“人死权灭”之说。债权人去世后,他的继承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欠条,最好还要有转账凭证(就是银行流水)。法官只会依据证据判案。

通常情况下,老百姓打官司会请个律师,目的是更好、更快、更准确地把事情说清楚,让法官更好地判案。如果债权人去世,完全可以由他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指定继承人)代表他去行使债权,同时还可以请个律师,再不行也要咨询一下懂法律的专业人士,保证起诉状规范,资料完整,及时立案。这样的话,法官判案效率就会比较高,债权得到偿还的成功概率也比较高。

最后,祝题主一切顺利。

如果人死了,信用卡欠的钱用还吗?

如果人死了,信用卡欠的钱用还吗?

如果人去世了,信用卡欠的钱需要还的。

持卡人死亡之后,如果信用卡有欠款的应由直系亲属负责偿还,如果持卡人生前有财产的话,由他的财产来偿还,如果有遗产的话,由遗产的继承人来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信用卡还款方式

1、发卡行内

该方式包括:发卡行柜台、ATM、网上银行、自动转账、电话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款后,信用卡额度即时恢复,款项一般在当天系统处理后,即可入账。

2、转账/汇款还款

主要分为: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方式进行转账或者汇款,汇出行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款项在到账的时间和还款便捷程度上都不如同行内还款、网络还款、便利店还款等方式。

3、网络还款

国内比较常见的网络平台有:银联在线、快钱、盛付通、支付宝、财付通等。选择不同的平台和银行,收费标准和款项具体到账时间均有所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

人死了信用卡欠款用家属偿还吗?

人死了 信用卡欠款 不需要家属偿还,但是需要用死亡的人遗产偿还相应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 的,如果债务人名下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用遗产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人死了欠的信用卡钱由谁还?

欠款可由遗产继承人或者其他亲友代还,还清后联系银行注销信用卡。

信用卡欠钱去世了,人要还钱吗?

要还,信用卡欠款可由遗产继承人或者其他亲友代还,还清后联系银行注销信用卡。

关于欠款人死亡信用卡谁还和如果当事人死亡,欠的信用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

人死后还需要还欠别人的钱吗?

需要以其存款,物品等来抵债。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扩展资料:

但债务人死亡后,对应的债务并不会消失,而会由于死亡债务人的责任继承关系转移到对应的责任人身上。由责任人承担相关债务,即责任人成为新的债务人,与债权人继续构成原债务关系。

一、死亡债务人配偶

在司法实践中将死亡债务人的配偶作为被告的作法,比较一致。但对其承担的责任,却认识不一。

1、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反向解释规则,夫妻实行共同财产制或虽实行个人财产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约定的,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担保财产

“根据债法的一般原理,债具有平等性,亦即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对债务人拥有的债权,不以其成立的先后而有优劣次序的不同,均平等地受债务人全部财产的担保。这就是债法上的一般担保的理论。”

①“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 。

②在这里,“责任财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死亡债务人配偶是以债务人之一的身份承担偿还责任的。

当然,这里的担保,只是意识状态的担保而不是担保法意义上的担保,不具有优先受偿权。没有这种担保的债务,充其量是一种变相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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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堵物业不管怎么办问友您好,1. 小区下水道属于公共区域,若是出现堵塞问题,应由物业负责将下水道进行疏通。2. 若是物业管理不进行处理,可以收集证据向消费者协会或主管部门投诉,严重的话还可以走司法程序。3. 另外,物业一般只负责对公共区域的 ...
2024-01-12 17:09

校车出车祸学生死亡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校车虽是学校或者幼儿园提供,但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系由第三人侵权所致,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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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单位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追究会计的刑事责任吗单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善意取得,另一种是恶意取得。善意取得的不交增值税税款和滞纳金就可以了,恶意取得的除补缴增值税款和滞纳金以外,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负刑 ...
2024-01-12 17:08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判多少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判多少年需要赔多少钱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判处死刑,而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刑罚,2019年,某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2020年,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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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送给别人算遗弃罪吗

自愿把孩子送人犯法吗除符合送养人和收养人条件并且进行送养登记外,其余的情况均不合法,可能涉及到拐卖儿童罪、遗弃罪。在我国,为了充分保障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合法权益,从法律的角度对送养人、收养人的条件均进行了限制,并且要在县级以上民政部 ...
2024-01-12 17:10

别人欠死亡人的钱需要还么(别人欠我的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律主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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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都需要什么哪些证件(结婚登记都需要带什么)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详细清单)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而领取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的重要环节之一。在领取结婚证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本文将详细介绍领取结婚证所需的证件清单,并提供操作步骤,帮助新人顺利完成结婚登记。1.身份证首 ...
2024-01-12 17:27

投标工作12个步骤流程图(投标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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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有哪些限制要求(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条件吗法律主观: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请求,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
2024-01-12 17:42

济南公民死亡注销户口所需要哪些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 ...
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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