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和平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夫妻和平离婚孩子怎么判)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图
法律主观:
如果婚姻生活不够愉快,或者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裂痕,那么 离婚 可能也是一个对双方都不错的选择。但是 协议离婚 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要想进行协议离婚,丈夫与妻子都需要递交相关的证件或者材料,然后 婚姻登记 员需要检查和检验递交上来的证件与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然后会再一次问夫妻双方是否真的要离婚,填写好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后将会为双方颁发 离婚证 。全程不需要当地法院,只要夫妻双方对离婚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决定与意愿后,把关于离婚的协议书签订完成便可以领到离婚证。但是材料手续是需要有一定规范的。 协议离婚需要手续为: 离婚登记 按照初审 - 验收 - 审查 - 登记(认证)程序办理。 (一)离婚双方提交离婚需要的文件和相关证明用材料; (2)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对应的文件和辅助材料; (3)婚姻登记处向离婚双方解释 婚姻法 有关离婚登记的法律; (4)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向离婚双方再次询问离婚决定和协议内容的确定; (五)双方 自愿离婚 ,就 抚养 子女,财产, 债务 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在誓言前签字; (6)夫妻亲自签署 离婚协议 ;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充当誓言。该协议是每个丈夫和妻子的副本以及婚姻登记处的副本; (7) 婚姻局的工作人员需要检查夫妻双方为离婚而交上来的材料,申请离婚的申请书和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如果符合离婚的,就可以在离婚登记的表上填写再次审查和双方持有的离婚证明。 (8)签发离婚证明。 当双方都在场时,应按以下步骤签发离婚证书: 1、核实夫妻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以及与双方离婚的意愿; 2、收到离婚证书后离婚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以及履行义务; 3、亲自见证“离婚登记签名或指纹”栏目中的“离婚登记复审表”;如果该方不写名称,则应使用指纹。 4、在夫妻双方 结婚证 上加盖条,即“双方离婚,文件无效”, ××婚姻登记处“,取消后的结婚证书将退还给当事人。 5、向离婚双方签发离婚证明书,并向双方宣布获得离婚证书,并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离婚都要走哪些程序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后30天内,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离婚程序如下:对于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于诉讼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离婚怎么走法律程序
夫妻离婚的法律程序如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