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否应当撤销(放弃继承可以撤销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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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而且,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有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愿将遗产指定该继承人继承,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而且,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愿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权继承的,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
特邀律师
姚平律师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继承权放弃是否可以撤销

法律主观:

放弃继承后一般不可以反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既然继承人已经通过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了,其他人也基于此产生了一个信赖基础,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未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是不能反悔的。,(一)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做法,不论动机怎样,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愿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权继承的,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理解该条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应当是有意杀人,动机必须是争夺遗产,而被杀害者是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只要有有意杀人做法,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有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愿将遗产指定该继承人继承,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三)抛弃被继承人的,或者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凌虐被继承人情节可否严重,能够从实施凌虐做法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可否追究刑事职责,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抛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凌虐人、被抛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四)虚构、修改或者销毁遗愿,情节严重的。,(一)根据继承财产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二)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分为有限继承和无限继承。,(三)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分为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四)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了解相关继承权的放弃能否撤销方面的知识,能够使我们更好的处理自己的继承事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可以撤销吗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是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

债权产生原因: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债权人的权利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2、免除债务权,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3、债权转让权,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4、撤销权。

综上所述,在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清晰自己的权力和债权产生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承诺放弃继承书可以撤销吗

法律主观:

放弃继承承诺书是否可以撤销要看撤销的时间段在什么时候,写了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书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撤回,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放弃继承协议书有效,但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权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只要签订书面协议即可。放弃继承权最重要的是继承人放弃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某种协议或者承诺时,在未受到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放弃继承可以撤销吗

法律主观:

放弃 继承权 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 但是,放弃继承权并非绝对的不能撤销。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 继承人 要求撤销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予准许。 其条件有二: 1.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导致该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认。 2.撤销意思表示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行使。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的撤销,不以遗产未分割为条件。但无效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应在 诉讼时效期间 撤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 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是否能在放弃继承权后反悔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法》将于2023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放弃继承的公证可以撤销吗

法律主观:

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从法理的角度讲,法定继承人的弃权声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弃权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其他继承人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了,只存在撤回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能否撤回的前提是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二)该公证书能否撤销的关键就转化为该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同时,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三)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因此,有证据证明继承人口头上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其放弃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继承人书面承认放弃继承权,代理人在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代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但要本人口述且要有三个以上的证人作证明并在声明上签字或按手印,不需要公证,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识表示,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声明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如果当事人已经做好了放弃继承的公证的,想要撤销这个放弃的公证,肯定是要尽早赶在遗产分割前进行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公证处已经放弃继承了能撤销

法律主观:

公证不能撤销,必须再次办理公证,上一份公证书才无效。《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一)具有人身属于的具体人格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二)对国家所有资源或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三)有关单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给其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四)被继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财产。,(五)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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