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送养的孩子是否具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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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领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主观:
有的,即使是收养的孩子也是具有继承权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依据法律拟制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具有抚养、赡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和生父母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确定合法收养关系起,父母子女之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及其继承权了。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68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送养的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一般已经形成事实的收养关系的,是无权继承亲生来父母的遗产。但还是有特殊情况:
1。若被继承人有立遗嘱,且遗嘱中表示有过继子女的份额,则其可以继承。
2。若无遗嘱,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
一、送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1、送养的孩子一旦与养父母成立收养关系的话则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但是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消除。
2、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养子女如何继承养父财产
1、如果当事人与其养父有合法的收养关系,也就是当事人的养父在收养当事人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且当事人的养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当事人有权依法成为其养父母的法定第一继承权人,与其他法定第一继承权人分割当事人养父的遗产。
2、当事人的养父母法定第一顺位继承权人包括:养父的父母(如果尚在世)、养父的合法配偶、养父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3、分割原则为,对被继承人(养父母)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
三、被收养的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2、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4、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而遗产的分配则根据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分析和处理。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
“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被他人领养的孩子有继承亲生父母财产权吗
【1】被他人领养的孩子,对生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有法定继承亲生父母财产权。
【2】被他人领养的孩子如果对生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对养父母也尽了主要抚养义务,那么即是生父母法定继承人,也是养父母法定继承人。
如果生父母和养父母都没有立遗嘱,这个被别人领养的孩子对养父母和生父母都有法定继承权。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