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收条有法律效力吗(如何写收条有法律效力)
托人办工作对方写了收条,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别人帮忙办事写收条后是有法律效力。收条通常情况下是由收到人向付款人出具的,出具收条后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是否按手印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不过,在现实中多数情况下,要求在本人签字的同时按上手印,不按手印也不影响此收条的法律效力。只要收条是出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有效的行为。为了保证此收条的真实性,在现实中最好签名的同时按上手印,如果有证人的,也最好让证人同时签名并注明证人的身份
收条有法律效力吗
收条有法律效力的。但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收条双方基于意思表示真实,订立收条;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3、收条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收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与收条成立的前提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收条是接收人收到钱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证;
2,借条与收条法律性质的不同,借条的法律性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实际上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
综上所述,收条在三年里具有法律效力,收条是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债权纠纷起诉要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借条与收条成立的前提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收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相信很多人接触过甚至写过收条,收条在生活中的应用还是很广泛的,毕竟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是越来越高了。一、收条怎么写才具备法律效力1、收条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2、收条应包括五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3、在具备了上述五要素的基础上,收取人签名(盖章)收条即生效。二、收条适用于哪些场合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2、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三、收条包括哪些内容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2、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3、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收条有法律效力吗?
收条有法律效力。
由于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并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所以仅凭收条起诉欠钱不还者,很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收条需满足如下要求:
1、收条双方基于意思表示真实,订立收条;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3、收条不违反法律规定。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但按《会计法》的要求,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
收条的适用场合如下: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