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报警找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报警找人帮忙)
什么情况可以报警找人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拨打110或直接到就近公安机关报警,只需要如实向警方陈述所了解的事实即可,不需额外提供什么证件。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2、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八条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什么情况可以报警
以下情况可以报警:
1、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的情节、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犯罪案件的起诉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假设符合上述备案条件,但公安机关不予备案的。
报警服务中心受理报警范围有以下几方面:
1、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
2、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3、紧急求助;
4、民间纠纷;
5、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
6、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警情或事件。
综上所述,报警时应当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详细的情况说明,以便警方快速、准确地处理问题。同时,虚假报警或者恶意报警都是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报警找人需要什么条件
报警找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3、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4、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
报警找人需要什么条件
报警时要实事求是,不能夸大事实四类情况: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孩子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在什么情况下警察可以找人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抓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报警找人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报警找人需要的条件是:失踪24小时的,可以报警找人,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随时可以报警,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