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情况有)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既可以附生效条件也可以附生效期限吗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既可以附生效条件,也可以附生效期限。
1、民法总则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总则编是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中的第一步,其内容是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各分编。总则编和各分编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承担着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的任务,可谓公民社会生活的“总规矩”。
2、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该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国的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1、私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2、合法行为。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4、意思决定效果的行为。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思自治,它主张人们在民事生活中自己做主,自己负责。只要意思表示中所要实现的效果是合法的,法律就听任其依照内容发生法律效果,设定权利,负担义务,或使权利义务变更、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总则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吗
对,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有()。
【答案】:B、C
选项 A 错误在于忽略了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 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D 错误在于民事法律行为不仅限于采取书面 形式,有时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总则出后,对民事法律行为还强调合法性吗
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特征决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一定是合法的: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注意区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因为民事法律行为一定合法,但民事行为不一定合法。
民事法律行为在《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中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为在《民法通则》中须以合法性为要件,《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为此,后来学界产生所谓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矛盾”。
因此,《民法总则》中取消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即《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般认为,“合法性标准”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问题混淆了。但关于这一问题是非常复杂,推荐朱庆育教授的《民法总论》,对此有详细精辟的论述与分析,强烈推荐。
另外,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根据其是否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三、根据其行为是否需要当事人支付对价(互为对价,但是非为要求等价性),民事法律行为就可以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依据其行为生效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诺成行为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为履行其义务;而实践性行为自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交付标的物为行为成立的要件。
五、根据其相互间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从行为依赖于主行为。
六、根据行为人实施行为所要发生法律后果的性质,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财产行为和人身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主张的分类,包括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双务行为和单务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