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和保险的赔付哪些(工伤单位没交保险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公司和社保和承担哪些
工伤赔偿公司和社保和承担情况如下:
1、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支付;
2、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付;并且社保局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7倍;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5倍;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3倍;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21倍;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8倍;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6倍;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3倍;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1倍;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倍;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倍。
综上所述,明确工伤后,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工伤认定后,伤者享受停工期的工资待遇、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工伤险都赔付哪些费用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赔偿的流程如下: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社保工伤赔付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费用及伤残津贴和解除合同医疗补助金等,职工因为工伤死亡的,社保基金还需要给家属赔付丧葬费和死亡补助金。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定残后,单位就应当向社保局申请赔付。
一、社保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赔付程序是怎样的?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三、构成严重工伤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经过工伤鉴定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拿到的赔偿费用中,社保局承担一部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为职工办理赔付手续。
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各承担哪些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残疾、伤残、死亡、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等,均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残疾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残疾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残疾鉴定标准》,申请残疾赔偿金。
伤残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伤残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伤残鉴定标准》,申请伤残赔偿金。
死亡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导致死亡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申请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医疗费用赔偿。
护理费用赔偿:当被保险人因工伤发生的护理费用,在保险期间内可以申请护理费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