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款子女的房子可以执行吗(父母欠款无力偿还影响子女吗)
父母欠款子女的房子可以执行吗
法律主观:
父母欠债不能执行子女的房子,父母欠的债务应当执行父母的财产,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欠债人子女有房能执行吗
法律分析:欠债人子女有房是否能执行要分情况:第一,如果子女的房子是父母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的,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父母欠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成年子女名房产吗?
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法院无权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如果父母欠债,是不能找到相关人进行债务的强制还款,这个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父母的债务需要本人进行偿还。如果房屋以儿子的名义登记,则物权属于儿子,不属于父母的财产。此外,父母的债务也应由父母承担。儿子没有法律义务帮助偿还债务,因此法院无法查封。但是,如果父母为了逃避债务而将房屋交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该行为无效,相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后,可以正常查封执行。如果该房屋是由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所得的,则儿子有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法院可以查封该房屋。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和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