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需要注意什么(形式婚姻什么意思)
事实婚姻的认定,你知道要注意什么问题吗
一、什么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二、什么是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就是婚姻只有形式,无实质内容。表面上是个由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实际,“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保持独立。
又称互助婚姻,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另一人进行婚礼或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身份,而无实质内容。
三、事实婚姻的认定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业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自愿结婚拿证,又不在一起,这不是实际婚姻,这是什么性质?
如果自愿结婚拿证,但是双方不在一起,也就是没有实际婚姻关系的情况,这种婚姻关系可以被称为“形式婚姻”,也称“空壳婚姻”。
形式婚姻指的是在婚姻登记和取得结婚证的过程中,双方是自愿的,但是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为了满足某些法律或社会规定而结婚,或者为了满足某些家庭期望而结婚,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形式婚姻虽然不具备实际婚姻关系,但是在一些法律和社会方面仍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可能会产生纠纷和争议。因此,如果双方没有真正的婚姻关系,应该在婚姻登记和取得结婚证的过程中谨慎考虑,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形式婚姻要注意哪些事项
这位知友,现实中的“形式婚姻”是否真的如此美好呢?如果选择形式婚姻,需要哪些注意问题?
不可否认,目前的中国同志还要面对很多社会压力,其中最大的压力就是来自于家庭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昧着良心欺骗无辜的异性与其结婚,形式婚姻应运而生,并逐渐流行。
形式婚姻,实际上本身还分很多种形式的,相互之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要谈这个问题,只能一个一个地来分析,我们从易而难来谈吧。下面谈到的各种形式,不能涵盖所有的可能,但基本上具有代表性。
1、最简单可行的形式婚姻,发生在那些已经向父母出柜,并得到不同程度的接受的同志身上。他们组织形式婚姻,主要是为了给父母减轻负担,让他们能面对多事的亲朋邻居等。也有些是为了在工作场所掩饰自己。这类的形式婚姻,风险度是最低的,也没有什么复杂。唯一的问题是,向所有形式婚姻一样,长期维持是很难的。中国社会不是一个尊重隐私的社会。一个谎言,如果有四五个人知道(即使是家人),也很难长期不被揭穿。
2、第二类形式婚姻,父母并不知情,本人在外,逢年过节回家或者父母偶尔来访,对父母有个交代。这个就有一定的复杂了。因为形式婚姻,形式是根本。有时“配偶”虽然事先信誓旦旦,但到了要跟着回家去“探亲”时,就选择拒绝,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毕竟并无法律依据。有些人事先写好合同,想约束彼此,但这类合同,绝大多数是无法强力兑现的。
3、第三类形式婚姻,需要过类似夫妻的生活,这个难度很高。因为很多此类婚姻从一开始就涉及四个人(男性的男朋友及女性的女朋友),不少这类形式婚姻的破裂,正是因为生活中的各种瓜葛。四个人都能共处,并非易事,大家只要想想两个人之间有多困难,就能理解了。
4、第四类形式婚姻,是需要给父母看结婚证的,也就是严格地讲,已经不是形式婚姻,而是弄假成真了。这个说实话,是有风险的。因为两个形式婚姻的人之间签的合同,在婚姻法面前是绝对不可能占上风的。如果出现问题,比如一人受伤、患病、死亡、留下债务等等,另一方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时候说我们是形式婚姻,彼此不承担责任,那是没用的。有个真实的故事:(“我”并非本人)上次在上海和周丹律师吃饭,有从杭州来找我问问题的同志问这个问题。周丹说到他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两个人结婚后几个星期,男子遭遇车祸,父母赶到医院,理所当然地要求女同“妻子”履行责任。
5、最后一个问题,不是一类,是几乎所有形式婚姻都需要面对的。形式婚姻本来就是推搪的办法,并不解决真正的麻烦,实际上几乎永远会有随之而来的更大的麻烦,就是父母要求生孩子。两个并无爱情的人之间生育孩子,本身就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且不说。形式婚姻生了孩子,有时候会出现很尴尬的问题。曾有一位女性来信给我,她就是与其他三人结成两对形式婚姻并生了孩子。他们算是维持较久的,已经六年了。但现在孩子6岁了,逐渐看出端倪,不知为什么自己的爸爸老和一个男在一起,妈妈老和一个女的在一起,并开始对爷爷奶奶提起。后果大家可以自己想象了。
谈了这么多,大家应该知道了。虽然我理解很多人由于压力不得不考虑形式婚姻,但实际上能长久瞒住的并不多,而且一旦揭穿,对家人来讲,很多比当初被直接告知还要恶劣。所以有人问我形式婚姻的话,我一般是建议尽量避免。
如果必须要介入形式婚姻,有几点是必须要考虑的。
第一,即便是形式婚姻,也要有个“恋爱”的过程,要花时间相互了解。如果各自有爱人,应该介绍他们也接触。很多人觉得既然是形式婚姻,就无所谓了。最荒唐的是有次我在西湖边和朋友们喝茶的时候,一位东北的网友来电话,他网恋一位河南的同志,又认识了一位上海的女同,这位女同也在网恋南方另一城市的一位女同。四个人都没见过面,但准备一起搬到北京结成两对。我回答他,成功的可能是零。
第二,不要奢望依据合同等来约束对方的行为。所以才需要通过了解,知道对方的人品,是不是负责任的人。关键时刻,比如你父母来访,对方正好要和自己的爱人外出旅游,那时候,不论是空口承诺或成文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第三,结婚证绝不可轻易考虑,有很多不可预料的法律后果。
第四,孩子问题万万要慎重。现在很多人对养宠物都比对生孩子考虑得要多。把一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一个很大的责任,不可轻率。
形式婚姻所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有一种声音坚持同性恋就应当直接出柜,拒绝形式婚姻,因为形式婚姻实际上是一种欺骗,而且这么多同志选择躲入幕后,以“异性恋”的身份示人,也不利于同性恋平权斗争。对于这种言论,我的回答是:管它做鸟!如果你觉得形式婚姻更适合你,那么就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请记住,不需要拿你自己的幸福绑架某种理想,某种目标——生活是你自己的,不是一场秀,如果你拒绝出柜,那完全是你的自由,你同样会因为没有轻易结婚,伤害一位普通女人的一生而崇高,伟大。在卸去形式婚姻所带来的思想包袱后,许多人或许会反而陷入一片迷惘:自己应该如何开始筹划一段形式婚姻呢?形式婚姻中有那些事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下,就是我为准备踏上形式婚姻之路的各位朋友的特别提醒。第一, 彼此熟悉与彼此信赖形式婚姻不是两个人过家家。即使是一个男同志与一个女同志之间的形式婚姻,如果两个人缺乏了解,缺乏信任,那么这两个人连朋友都没得做。特别提示:网络不靠谱。我无法相信有人会在网聊之后就敲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如果在网络上遇到合适的“另一半”,就应当积极的找机会一起见面,真诚交流,熟悉彼此,互相倾诉。其次,异地恋对于形式婚姻而言是大忌,不要轻易尝试。第二,协议很重要,协议不重要形式婚姻之前,许多人坚持应当有一纸协议,以书面形式预订婚姻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这貌似是很重要的一部,然而实际上,这张薄薄的协议中许多条款(例如财产分割,子女问题等)往往会与婚姻法相矛盾,因而是无效的。协议真的这样重要吗?个人以为或许并非如此。作为选择形式婚姻的男同志与女同志两人之间,更多的时候真的是要“看人品”。不要过分地依赖协议之类的东西,因为这一方面是在给自己留一条并不存在的退路,另一方面是对对方极大的不信任与侮辱。第三, 是否领取结婚证?两个同性恋之间,真的要领取结婚证书吗?不领结婚证,或者去办一张假结婚证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两个人之间是纯友谊,不会存在任何经济与法律的纠纷。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选择领取结婚证书,那么就请一定考虑清楚:今后一切都要看对方的人品,一切纠纷的解决要彻底依赖彼此的相互信任,要预知可能因此而带来的法律风险,因为一切违反婚姻法的婚前协议都是无效的。第四,要不要孩子?老实说,许多来自家庭的“逼婚”压力,有一半是为了“传香火”。因此,选择形式婚姻的你们,是否选择要孩子?有了孩子的三口之家将不同于普通的二人世界,各种由孩子所带来的纠纷与困扰,对于形婚关系的考验几乎是毁灭性的。第五,二人世界?不,四人世界。男同志与女同志之间的形婚,王八瞪绿豆,看上去似乎只是两个人的私事,然而实际上这场婚姻牵扯到男方的“他”,与女方的“她”。两个人的交际关系或许并不是什么难事,然而保持四个人的长期友谊可不简单。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增进交流与了解,培养“亲近感”。一旦四人关系中每个人,都熟悉并欣然接受另外三个人的存在,那么这种形婚关系才是最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