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军人异地离婚怎么办理呢)
军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军人离婚因离婚方式不同,履行的手续略有差异。流程:协议离婚:(1)由要求离婚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凭借申请,为军人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2)双方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1)由要求离婚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凭借申请,为军人出具“同意起诉离婚的证明”;(2)军人持部队出具的“同意起诉离婚的证明”到原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军人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军人离婚首先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才会走司法程序。在出具证明之前还要经过军内调解,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是军人离婚中特有的程序。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异地离婚管辖法院的规定
法律分析: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 异地办理离婚 的手续是:原告在 户口所在地 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 提起离婚诉讼 的一方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 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男女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请参考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是在男女双方通过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需要去哪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异地离婚怎么离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没有办法碰面,到一个婚姻登记机关来进行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此时就没有办法协议离婚了,那么就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这种方式具体来讲,诉讼离婚那几个步骤如下。
诉讼离婚的步骤:
一、第一个步骤是起诉。
1.起诉也就是想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对于对方的行为严重破坏到了夫妻的关系和感情,提出证据证明以及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包括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分配,以及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解决。
2.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起诉书,并且附上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果法院觉得此次案件是可以受理的话,那么会将起诉状给被告一份,并且通知被告来到法院做好出庭的准备。
二、第二个步骤是审理。
1.审理就是人民法院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提交的证据等等来对于案件本身作为一个判断,来判断此次的诉讼关系当中,有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这一个程度。
2.当然,人民法院在接受了这个案件之后,并不会立即开庭审理,在审理之前有一个庭前调解环节,在这个环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召集双方对于这件事情做一个初步的调解,如果双方都愿意妥协让步的话,那么事情在这个环境就可以解决了,只有在庭前调解环节,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不愿意妥协的时候才会正常的开庭审理。
三、第三个步骤就是判决了。
1.在第二个步骤结束之后,庭审的情况决定了宣判的时间,如果停前的调解成功的话,那么就不需要判决了,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就可以进行宣判。人民法院的宣判通上来讲是公开进行的,如果当庭就宣判出来结果的话,那么十天之内会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如果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期判决的话,那么会在宣判的当天送达判决书。
2.在法院做出了离婚的审理和判决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对法院的结果来执行了如果任意一方对于法院的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疑义,并且请求再次审理判决。因为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两次审理之后就不可以继续上诉了。
3.法院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一个划分,以及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败诉的一方必须要遵守法院给出的判决惩罚。及时地交付财产并且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拒绝或者是没有按期给出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怎样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办理异地离婚手续: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_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户口不在一个城市,离婚去哪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户口在异地,离婚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二、异地协议离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三、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军人离婚
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