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寻衅滋事的等。治安调解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各种民事权益争执,必须是法律规定的调解范围等,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寻衅滋事的、聚众斗殴的、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等不适用调节。
不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
法律分析:不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有: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的;
3、寻衅滋事的;
4、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6、不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7、没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8、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治安案件不允许调解的情形
法律分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寻衅滋事的;(四)聚众斗殴的;(五)累犯;(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寻衅滋事的;(四)聚众斗殴的;(五)累犯;(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不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1、 雇凶伤害他人的;
2、 结伙斗殴的;
3、 寻衅滋事的;
4、 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5、 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6、 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不能调解的治安案件
不能调解的治安案件如下: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的;
3、寻衅滋事的;
4、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6、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是,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
调解的治安案件必须属于法定范围。即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对其他治安案件不得调解处理。
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再次,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的情节较重,有的情节较轻。适用调解处理的只限于情节较轻的行为。情节较轻,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比较轻、手段不恶劣、动机不狠毒、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比较小。
治安调解必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主持表现为公安民警主持。如果没有第三人主持,则不能叫作调解;如果不是公安机关主持,则不是本条规定的治安调解。双方当事人都有愿意接受调解处理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治安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公安机关不能强制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哪些情形不适用治安调解处理
法律分析:下列情形不适用治安调解:(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行政调解处理的情形有: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刑事诉讼法不适用调解的情况是: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检察院为国家司法机关,所诉案件无关个人利益;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交管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会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权利。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调解,我国法律还规定了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不适用调解处理的情形
不得调解处理的情形有:雇凶伤害他人的;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寻衅滋事的;聚众斗殴的;累犯;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有上述情形之一,不得调解处理。
不适用治安调解处理的情形有: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寻衅滋事的;
4、聚众斗殴的;
5、累犯;
6、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不适用民事调解的情形: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3、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只能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