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证据算非法营运(什么证据算非法营运证据不足)
非法运营怎么定证据
证明存在下列现象的证据可以认定构成非法营运:1、营运没有办理营运许可证;2、行为人从事营运,在道路上运送货物或者乘客的;3、行为人的营运行为是有偿的。
一、非法运营怎么定证据
1、证明存在下列现象的证据可以认定构成非法营运:
(1)营运没有办理营运许可证;
(2)行为人从事营运,在道路上运送货物或者乘客的;
(3)行为人的营运行为是有偿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营运车辆怎么处罚
营运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非法营运车辆需要什么证据
营运者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证据,从事了营利性运输的证据,如运输协议、发票等,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手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拍摄的视频资料举报;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
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
黑车存在成因:
1、黑车由于不用缴税,相较合法营运车辆,经营成本更低,吸引了部分贪图便宜的乘客,由于逃避缴交各种税费,有利可图;
2、黑车获利途径较为简单,经营中所承担的风险系数较小;
3、黑车填补了合法营运车辆的盲区,受出租车和常规客运路线、时间、班次等限制,使得非法营运车辆得供给与乘客出行的需求之间产生了对接;
4、不完善的公交和客运班线也是导致黑车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5、黑车的车主很多都是无法在社会中找到合适工作岗位的弱势群体,非法交通营运是他们赖以谋生的一种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营运要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凡是与非法营运本案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
一、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有哪些
1、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具体如下:
(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
(2)当事人的称述;
(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
(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
(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二、非法营运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非法营运罪主体。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
五个证据分别为: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2、当事人的称述。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法律分析:五个证据分别为: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2、当事人的称述。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非法营运只要是扰乱市场的秩序的话基本都是算的,而这个惩罚的话是需要按照影响和所获得的的利益来惩罚。那么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若由上述主体作证人提供证据,将不符合法律对于收集、提供证据主体的规定,是为非法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4年修正)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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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与非法营运本案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
2、当事人的称述。
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
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
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4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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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有哪些
一、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有哪些
1、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具体如下:
(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
(2)当事人的称述;
(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
(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
(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应当在五日以内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什么证据算是非法营运
凡是与非法营运本案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具体如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9、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非法营运”的认定标准:
1、客运: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2)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3)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4)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2、货运:
(1)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3)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2、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3、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4、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5、行为是有偿的。
凡是与非法营运本案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
2、当事人的称述。
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
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
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用二台执法记录仪同时记录违法行为,形成证据链。记录至少两名以上乘客被拉客的过程,证明乘客不是一批上的车。完整记录车辆的牌照。记录司机面部特征和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信息(由公安进行询问,我们进行记录)。记录乘客的相关信息(由公安进行询问,我们进行记录)及乘客的付费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是什么
凡是与非法营运本案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2、当事人的称述。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算非法营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