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期能让谁参加诉讼
公司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
一、公司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
1、公司清算期间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3、清偿债务;
4、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期间由谁代公司参加诉讼
法律主观:
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以谁名义进行诉讼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关于公司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以谁名义进行诉讼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公司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以谁名义进行诉讼
1、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
二、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清算组成立后可否委托律师参加诉讼案件
可以。清算组成立后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诉讼案件,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当然可以聘请律师维护自身权利,代表公司参与相关程序。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