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期限有限制吗(集体合同的期限为)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几年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3年。
对于集体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所谓集体合同,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企业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1、由一方或双方共同起草集体合同草案;
2、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3、经协商形成一致意见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4、双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在通过的集体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5、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双方应对异议部分进行协修改后,重新报送;
7、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8、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9、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工会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备案,应同时报送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法律主观: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由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确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法律客观: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我国劳动立法规定集体合同为_________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 )
【答案】:C
集体合同均为定期合同,我国劳动立法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3年。期限过短,不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而且加大集体协商的成本;期限过长,不利于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劳动权益的保障。在集体合同的期限内双方可以根据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对集体合同进行修订。
集体劳动合同对期限有限制吗
法律分析:集体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
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3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关于集体合同的期限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解答。
一、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1、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3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2、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
3、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4、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合同是什么
1、合同,也叫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出现以后,为实现商品交换而产生的。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并以意见表示一致为条件。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限制或强迫。
3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不能是违法行为,而只能是合法行为,如果合同是违法的,就会引起合同无效,甚至当事人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4合同是从法律角度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
3、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订立合同,一般都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一方向对方提议订约,并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是否同意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变更、撤销要约的内容。
(2)承诺是指对于一方的要约,他方表示同意接受提出的各项条款(至少是各项主要条款)和成立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凡对要约提出修改的建议,或只是部分同意,都不是承诺,而应视为拒绝原要约,提出了新要约。在一般情况下,对要约的承诺一经作出并达到对方,即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就算达成,合同即告成立,但法律规定其他条件的除外。
4、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质量和数量。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期限。
6履行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法律主观:
一、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
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专项集体 合同的订立 、效力及发生争议的处理同集体合同。
二、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为多久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 集体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三、专项集体合同怎么订立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上面是 劳动合同法 关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上就可以起草集体合同了。也就是要约定什么。劳动合同法列举了一系列可以约定的内容,但是鉴于合同的可约定性所以集体合同当然不限于劳动合同法列举的可约定内容。
法律客观: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集体合同的有效期为1至3年。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根据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
1、合同,也叫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出现以后,为实现商品交换而产生的。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合同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并以意见表示一致为条件。
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限制或强迫。
③合同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不能是违法行为,而只能是合法行为,如果合同是违法的,就会引起合同无效,甚至当事人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④合同是从法律角度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文件。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
3、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订立合同,一般都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一方向对方提议订约,并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是否同意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变更、撤销要约的内容。
(2)承诺是指对于一方的要约,他方表示同意接受提出的各项条款(至少是各项主要条款)和成立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凡对要约提出修改的建议,或只是部分同意,都不是承诺,而应视为拒绝原要约,提出了新要约。在一般情况下,对要约的承诺一经作出并达到对方,即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协议就算达成,合同即告成立,但法律规定其他条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