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没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行吗(退休人员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福利费不进应付职工薪酬有什么影响
福利费不进应付职工薪酬违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一律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可以反映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情况,体现相关性、重要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明确指出: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予以披露。企业会计准则也明确指出,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需确认为负债,期末再通过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分配进入成本费用。因此,福利费必须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吗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吗
如果是发给员工的,计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如果是年会之类的,选支付的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一般来讲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度一下的.即: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然后再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不计得的话,可能应付职工薪酬总额数据不全面.比如有些地方要填写应付职工薪酬总额,这个数据就不准确.如果按照你的理论再夸张一些,收入-费用,收入不记,费用也不记,直接出利润了,利润也不用记了,直接记到未分配利润.
财务上职工福利费应包含哪些内容?
应当遵循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具体参看《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如下规定: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除以上项目外,还需注意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职工福利费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
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一般有职工医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交通补助等。对于职工福利费,必须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职工福利费必须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吗?
福利费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编制以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新会计准则福利费不用计提了,那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吗、?
一般来讲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度一下的。即: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然后再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不计得的话,可能应付职工薪酬总额数据不全面。比如有些地方要填写应付职工薪酬总额,这个数据就不准确。
如果按照你的理论再夸张一些,收入-费用,收入不记,费用也不记,直接出利润了,利润也不用记了,直接记到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参考资料:计提_百度百科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吗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
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全文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吗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
这是因为福利费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非货币性福利,如商业医疗保健、休假、培训等,这些福利都是与员工劳动成果直接相关的,因此必须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以下从三个方面来具体解释。
1、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劳动法》的规定,公司给予员工的各种福利费用都应作为员工的工资支出计入成本。而在员工的劳动成果中,除了工资福利以外,其他教育、培训、奖金和补贴等费用,均应列入“应交税费及附加”或“应付职工薪酬”。如果将福利费用看作其它支出,则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不符合法律规定。
2、财务报表处理
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而在成本与费用的区分上,必须注重经济实质。对于与员工劳动成果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各种福利费用,如果不作为应付职工薪酬列入成本,则会导致成本低估,利润高估,影响了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的反映。
3、纳税处理
福利费是企业给予员工非货币性回报的一种形式。在企业向员工提供各种福利费用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将福利费用视同为企业所得税前支出,与工资一样纳税。因此,如果将福利费用看作其他支出,则会影响企业所得税核算。
4、结论
综上所述,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否则,并不能真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而且还存在和法律规定不符合以及涉及到税务问题等潜在风险。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福利费必须走应付职工薪酬吗
福利费必须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