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要怎么办(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2024)
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1、需房屋评估
继承房产首先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对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的评估。一般评估公司都会根据该房屋所处的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种种因素来评估,最后定出准确的房屋市场价格。
2、需继承公证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房屋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并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时必须提供房屋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书以及合法机关开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还有房屋的产权人设立的遗嘱原件。
3、需房屋测绘
之后则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手续,并领取房屋测绘的附图,方便之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需继承登记
继承人携带房产证、继承公证书以及房屋测绘等证明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会将这些材料进行立案受理,等到资料审核完之后,就会将已更改的权属人房产证明发放了。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若该房屋涉及到了权属等法院判决或调解的,还需要提交当时法院的判决书以及调解书等材料。
房屋继承手续的办理流程
房屋继承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方式办理继承: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注:根据各省市地区的不同,以北京市为例依据《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继承房产不再强制公证,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的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规定需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继承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
1、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死亡事件的发生,继承开始。发生继承的前提为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个人合法的财产。不合法的财产、他人的财产当然不能继承;
3、继承人具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步骤如下:
1、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或通过继承诉讼、协商继承的方式确认继承权。
2、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3、需递交相关资料。
房产继承手续怎么办
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当地的派出所,把其户籍注销了并办理死亡证明;2、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权的公证;3、继承房屋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要上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别的凭证;户口本或别的能够证明被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遗嘱继承权公证,那么还要上交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且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办理房子过户登记手续时,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申请人,则要向登记机构上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房产继承怎么办手续
法律主观:
房产继承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有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执行,没有的则按照法定继承。
其次,房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继承权公证,二是诉讼继承,三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果确定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可以选择通过公证处的继承权公证,拿到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也可以直接到不动产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纠纷的,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根据法院的判决来进行房产继承。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