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有什么步骤(公司股东变更网上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变更手续及流程
法律主观:
先到工商局办理 股权转让 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 股权转让协议 ,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办理公证;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 营业执照 正、副本;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针对股权转让手续,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公司新、老股东全体到场,所以最好先到工商局咨询一下。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变更的,还应提供新人选的 身份证 原件,以供工商核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变更股东需要准备一定的申请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材料。除此之外,还要熟知公司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以下我为您解说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一、变更股东的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上述第4、5项资料。
由于股东或发起人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司变更股东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流程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由于股东或发起人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扩展资料
公司股东股权变更流程:
一、一般情况
(1)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
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2)先减资,再做股权转让
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首先,公司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然后,该股东再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可以通过减资决议的股东人数,那么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要征得这些人数的股东的同意。优点是其他股东在不必另行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而该股东又可以收回投资款。但是,在要经历减资和股权转让两项程序。
二、特殊情况
(1)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请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要符合上述三种特殊的情况。而对于收购的“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三、解散
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这里第(5)项是解散中的特殊情况,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僵局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股东会变更决议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百度百科-公司法
营业执照变更股东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变更股东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股东变更协议签署:企业原股东和新股东需要先签署股东变更协议,明确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如转让价格、股份比例等;
2、股权转让登记:企业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包括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股东变更协议、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等;
3、公告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要求企业在指定的报纸或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告知,一般公告告知期限为45天,目的是让有关方面提出异议;
4、注册资本变更:如果股东变更导致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在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进行;
5、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股东变更手续顺利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颁发新的营业执照。企业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变更股东需要经过以下手续:
1、签署股东变更协议:企业原股东和新股东需要签署股东变更协议,明确股份转让相关事项,如转让价格、股份比例等;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企业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股东变更申请书,填写股东信息变更申请表,提供以下材料:
(1)股东变更协议书;
(2)新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股权收购款项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3、缴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股东变更手续费;
4、公告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要求企业在指定的报纸或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告知,一般公告告知期限为45天,目的是让有关方面提出异议;
5、处理注销或变更其他登记:如果股东变更导致企业注册资本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此外,如果还需要注销或变更其他登记,如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需要同步行;
6、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股东变更手续顺利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颁发新的营业执照。企业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营业执照变更股东所需要的具体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进行操作前需要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材料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如何变更股东
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扩展资料:
方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
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
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
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
法律主观: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股东变更流程
企业股东变更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办理公证;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公司新、老股东全体到场。
股份有限公司股转
与有限公司一致,唯一区别在于不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直接进行工商公示即可。
根据企业组织形式不同,股转所需材料会稍微有所变动,如果您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建议咱们到当地税务局进行咨询,或者打电话线上获取股转材料模板,按照模板填写的话,基本上不会出现什么误差。
综上所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具体怎么走
法律主观:
公司股权变更具体按以下流程走:首先,公司应召开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次,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次,公司应召开新股东参加的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最后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