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决定减轻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 刑罚 ,只限于主刑。有一般减轻与特别减轻之分,前者适用于一切犯罪,后者由 刑法 特别规定并只适用于特定犯罪。中国刑法没有特别减轻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法定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对其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 法规 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包括
一、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1、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如下:
(1)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满七十五岁的人过失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应当减刑的情况有哪些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应当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减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从轻处罚是在一个量刑或者处罚幅度内,从低线处罚,但总体来说还是在该幅度内,比如某个量刑幅度为3-10年,那么根据从轻情节适用低线判3年就是从轻。而减轻处罚则指在本来应当使用的量刑(处罚)幅度一下,减轻适用新的比较轻的量刑幅度。比如某罪有2个量刑幅度,一个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个则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犯的行为本来应当适用第2个量刑幅度,但是由于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因此适用第1个量刑幅度,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特殊减轻】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一、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二、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
2.避险过当;
3.胁从犯;
三、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四、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
五、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
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六、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2.预备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中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中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 刑法 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4) 自首 (刑法第67条);(5)立功(刑法第68条)。 2、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3、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4、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5、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刑法第27条)。 6、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3)个人 贪污 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4) 行贿 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 7、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1) 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3)胁从犯(刑法第28条);(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8、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 毒品 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 9、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 法院 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行政处罚法中从轻或减轻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只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都可以依法对当事人从轻处罚的,法律有时候也并不是一板一眼不变通的。而且相对于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行政处罚来说,可能有些在被我国行政机关出具行政处罚结果以后的当事人原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行政处罚法中从轻或减轻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一、行政处罚法中从轻或减轻的情形都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除以列举方式规定了上述行政处罚外,考虑到这六种行政处罚可能不足以处罚行政违反行为,又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六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般我国行政机关人员针对一些部门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已满14周岁,但是不满18周岁的都可以从轻行政处罚,或者有受他人胁迫的,积极配合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罚结果的,有着良好的立功表现或者悔过现象的,都有可能从轻处罚的,简单来说,当事人的认罪态度非常关键。
法定决定减轻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1)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
(2)防卫过当的;
(3)避险过当的;
(4)中止犯;
(5)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6)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刑法中的上述减轻处罚情节均属于多功能量刑情节,因此审判人员仍可以在减轻处罚与其他量刑方法之间作出选择,但是如果不适用其他量刑方法,则必须适用减轻处罚;反之,如果不适用减轻处罚,则应当适用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免除处罚的量刑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