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更新了什么(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
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有。
法律主观: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订立劳动合同 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专家解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就要正确对待劳动者 不签订劳动合同 的情况,搜集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有利证据,可以通过寄快递,在封面一定要写明大概内容,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证据。如果相关资料寄不到劳动者手中,此时就要看劳动者提供的详细资料真实度,如果是按照劳动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寄过去的,其最终怎人归属于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就可以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应对策略】 1、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选择; 2、正确对待劳动者不签订合同的情况; 3、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 4、劳动者的详细资料的搜集及责任的归属。
法律客观:
法定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对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如,《劳动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如用人单位属于这种分立或合并的情况,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变更合同。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变更的情形出现的,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变更的内容仍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同时还规定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原劳动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且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劳动者因具备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提出变更原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位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并且在原合同到期届满之时也不同意续签的,双方只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不能变更原劳动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二款“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同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续签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关知识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三)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四)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五)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这里特别要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劳动者是否能够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2024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2024年有了一个新规定,法律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和履行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都做了新的规定。详细的问题大家在网络上也可以查找,也是建议大家去看一下劳动法的最新规定,这样的话才能够更好地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合同法》2024最新规定
大家在工作中可能都会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当然肯定也是不想让大家遇到这些问题的,但是如果大家真的遇到了一些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并且侵害了你自己权益的事情。那么这个时候大家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并且拿起武器保护自己。
《劳动合同法》也是有最新规定的,在法律当中,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相同合同的变更和履行等等都做了一些相关的规定。这一次立法的宗旨就是为了进一步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的分析
在这里也给大家详细的分析一下这个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个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也会按照这个法律来执行。
用人单位在制定和修改有关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以及相关问题等方面的时候,必须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是全体职工的讨论,并且提出方案和意见。工会或者是职工大会如果认为这个建议不太适当的话,是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来的,用人单位必须要改善,这样的话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双方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 的新规定有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中国劳动合同法2024新规定,希望大家喜欢!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以下新规定:
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单位使用了威胁欺诈等手法,强逼劳动者辞工的,可以申请仲裁。
除此之外,对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如下:
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总之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与员工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员工不能胜任原来以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的或者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
劳动法2024年新规定自我保护如下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2024年新规定如何自我保护?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总结带薪年假的天数,具体如下: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年假是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带薪年假是10天;3、已满20年的,带薪年假是15天;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劳动法2024年新规定具体如下
1、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
2、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最短须签2年,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一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违约金有上限,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6、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泛指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起,构成了广义上的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法律分析】劳动法有这些新规定:1、因为工会法迎来修改,所以会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罚款;3、如果单位使用了威胁欺诈等手法,强逼劳动者辞工的,可以申请仲裁,尤其对于女性来说。除此之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休假的新规定是什么1、休假的新规定如下:
(1)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可以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5)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6)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去365天再乘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二、年假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1、年休假所得月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2、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相比有哪些新变化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在劳动合同制度方面的重大改进和突破
1、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适用对象及范围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在适用范围上比《劳动法》有明显地扩大,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把外来农民工和兼职的劳动者、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非在编人员等都纳入了调整范围,使劳动合同法覆盖了所有的应当受到保护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纳入法律加以调整。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这有利于避免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内部滥立规章制度,搞法外有“法”,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及问题。
2、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基本义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它既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又是保护双方权益的法律凭证。《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没有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义务是在用人单位一方或者是劳动者一方,还是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
对于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在什么时间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没有具体明确规定。这容易造成许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性较大,不签订劳动合同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现象屡有发生。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法,这充分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具有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既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又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十条还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十分明确地规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义务,改变了过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上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现象。
以法律规定形式第一次解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必须签、何时签、如何签的问题。这充分体现维护广大职工合法利益的立法宗旨,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3、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及期限
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最终价值目标。《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但对这三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内涵及外延没有作明确的界定。
这导致许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十分突出,甚至有的企业一年一签或者一年几签合同。一定程度上造成劳动关系不稳定,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劳动合同短期化必然导致劳动纠纷增多,造成职工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对企业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不利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继续沿用《劳动法》关于三种劳动合同期限的提法并作了更加明确规范的诠释。针对目前企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突出的现实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对事实劳动关系明确加以保护,体现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另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薪金、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则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薪金、补偿金。用人单位如果随意解除、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较长期合同,极力推进和倡导社会构筑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法律条款规定更加细致、具体、更易于操作,把当前劳动关系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纳入调整范围,使我国劳动法律制度更富有时代特点和现实指导意义。
4、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内容的具体条款
劳动关系契约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文本中的必备条款和商定条款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商定条款的具体规定,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增加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三项要求,删除了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终止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这使劳动合同的内容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及针对性。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其它内容及商定条款,《劳动合同法》根据实际作了新规定。
(一)增加劳动者试用期形式。《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只有不超过6个月时间的一种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增加了一个月、二个月试用期的形式,同时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增加“劳动者培训后服务协议、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劳动者竞业限制”等内容。除违反服务协议期限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两项内容,“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些法律条款体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法律主体地位的平等公平,体现了劳资关系共赢互利,有利于社会和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五)进一步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制度是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实现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一种新型就业形式、经营方式和用工制度。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的最大特点:即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接受单位三方是两重法律关系。
一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关系没劳动)的劳动关系,二是劳动者与派遣单位(有劳动没关系)的关系。劳务派遣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国用工制度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劳动法》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包括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等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规定,极大地保护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这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用工新机制,提高劳动者就业机会,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扩展资料: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弥补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和行政法规的不足,填补了我国现行法律在劳动合同方面的空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正式建立。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实践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法律,充分反映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保障的客观需求,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有非员工自愿的解雇,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限满一年但未满六个月的,则可以向企业索要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时限满六个月到一年,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二、通常一般入职多久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一般入职一个月以后就需要跟企业签订员工,除非是非全日制,全日制工作则必须要和员工签订相关的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约定好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工作的内容以及相关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