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对个人的影响(新个税改革对个人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都带来哪些影响
税法改革可以说是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大事,它与大家的日常收入息息相关。从去年开始,有不少人已经深切体会到个税改革所带来的好处。而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六项专项扣除也要开始实行,这会进一步给大家的生活带来影响,接下来就说一说个人所得税改革都带来哪些影响。
本次个税改革在三个方面对已有的个税征管制度进行了修改,一是免征额,二是专项附加扣除,三是分类收税向综合收税过渡。若按领域细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是个税减税真正的“大招”。此次个税改革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既考虑了如今家庭育子、养老、买房的压力,又在个人教育与医疗方面给予了支持,当然带给大家日常生活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
首先,是我们每个人的收入会有提高,从而提升居民的消费水平,这一利好措施主要体现在中等收入的人群,比如对于月薪8000元的上班族来说,改革前要扣除个税345元,改革后只要扣除90元;如果是10000元呢,将从745元减少到290元,对于15000元,减少的就更多了,将从1870元减少到790元。
其次,我们来谈谈税改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六项扣除中有一项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规定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一政策对于楼市具有一定的提振作用,提升了居民的购房意愿,尤其对于一线城市的影响将会更大。
接下来,是对医疗的影响,六项扣除中有一项关于大病医疗的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一政策对于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最后是对于已婚夫妇的影响,现在很多80、90后都逐渐开始成家立业,最新出台的专项扣除中增加了赡养老人和子女教育的扣除,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夫妇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每月多扣除2000-3000元不等。
综上所述,个税改革为百姓带来了切切实实的好处,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这些影响势必会持续下去,为提高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带来更大的影响。
2024新个税改革的意义和影响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
按照中央“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国税收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修正案》(草案)明确提出了实行综合征收为主、分项征收为辅的个税征税模式。拟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对经营所得、资本性所得及其他所得仍实行按次分项的分类课税模式。具体而言,对居民个人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对非居民个人纳税人综合所得,实行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是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大修以来的第一次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向综合税制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是个人所得税制历史性的转变。实际上,早在1996年我国 “九五”计划已确立个税改革目标即“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之后在“十五”至“十三五”规划中都作出类似改革目标的描述。20多年来,我国个税法虽经几次较大修订,但都停留在对所谓“起征点”的调整上,始终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次个税法修正,呼吁了20多年的个税综合征收终于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开始了中国具有攻坚性质的直接税改革进程。无疑,本次个税法修正,初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我国个税向完全综合征税迈进的必经之路,符合中央已非常明确强调的直接税改革方向,符合民意和我国国情,也符合国际税制改革的总体趋势,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大改革。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将更具科学性、公平性
本次个税法修正,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等一系列“组合拳”措施,总体上大幅减税,减轻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个人所得税制将更具科学性、公平性。
2024年起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对收入有什么影响?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对低收入阶层没有什么大的影响,比如一般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的,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和过去缴纳的税款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年综合所得超过20万元不到200万元,可能会带来一定影响,在这个区间可能收入越高,对个人所得税税负影响越大。
3.如果个人全年综合所得超过200万元,这个时候对个人所得税税负变化没有多少影响,因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超过200万元,无论奖金是否并入综合所得,基本上个人所得税达到了最高税率45%,即使综合所得再增加,税负水平也不会再变化。
4.因为个人综合所得税负除与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有关外,还与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免税收入有关。即使收入在不同区间,由于每个人具体金额不同,可能个人税负水平有一定影响。
简单一句话就是你要缴纳的个税增加了,原本奖金可以单独申报一个年终一次性所得,税率统一为3个点,纳入全年综合所得后税率随收入增加而上涨,你缴纳的个税自然水涨船高。
达到纳税标准的打工人收入会减少,国家税收会增加,要多要少都是政府意志决定,打工人说了不算啊,有什么讨论啊!
高薪行业影响挺大,过去一次性年终奖可以平摊到十二个月一次,可以省个十万八万税
影响就是想让很多高薪的人出国工作了
国家纳税标准
咱们言简意赅,对于年终奖来说,大家都是个体收入者,那么我直接说针对于个人收入者(也就是我们的打工人)的个税费率
个税应缴税额 = 综合收入(税前)- 个税起征点(5000) - 个税专项扣除(上述六个专项扣除点)- 五险一金扣除额 = 应缴纳税额的基数
我来拿我的工资做一个例子:假如我的2024年1月份工资:
(16120.69元 - 5000 - 租房专项扣除 1200 - 我的五险一金 )= 8000 然后这个就计入到全年的累计应纳税额,所以当月应该扣除的就是8000*3% (因为没有超过36000这个额度)
然后2024年2月,我接着累加8000,3月同样累加8000。一直累加到5月份。
就累加到了40000元,这个时候超过36000元的4000元就需要缴纳4000*10%=400的税额,所以当月的我应缴纳的个税就是 4000*10%+4000*3%=520元。
不知道大家明白了吗?
两种计税方式差别
对于2024年之前(包括2024年),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将年终奖计入某种免税额度,但是从2024年开始,年终奖要计入到最后的纳税额度里面了,所以,如果你是在12月份给你开当月的年终奖的话,如果正好你收到年终奖后从10%这个税率档位超到了20%这个税率(如果年终奖很多的话),那么你就相当于有一部分年终奖就多缴纳了10%的个税。如果更多的话,会从20%变到25%,又多了5%的个税(大几万块呢)。
所以大家应该也是可以听得清楚,其实如果你的平常收入不是很高,就靠年终奖的话,其实你可能一直在3%这个档位缴纳个税。但是从2024年开始,你的年终奖也计入到个税累计额度的话,那么就有可能缴纳到10%这个个税档位,足足多了7%的个税啊!所以说,对平常收入比较低,年终奖高的人,会发现年终奖会多缴纳了好多的个税!
1.原来年终奖金可以选择合并纳入综合所得纳税,或者选择单独计税(年终奖金除以12后对应的税率)。
2.明年起,只能合并纳税综合所得纳税,总体上,会增加个人税负。会抵消前几年个税改革降低税负的效果。
3.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进行研究
2024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2024年年终奖年内发、年后发,到手奖金可能差上万元! 有人说,新的计税方式就是多交税,其实未必啊。
事关每个人的收入,这年终奖究竟如何计算的?
2024年之内发,年终奖依旧按照一次性奖金计算,也就是说年终奖是单独计税的。
而2024年,年终奖会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有人说,这种计税方式就是多交税,其实未必啊。
举个简单例子。
王二2024年薪金所得一共是12万,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可以扣除的费用一年是36000,年终奖金是8万。
如果2024年内把奖金发了,还适用于独立计税政策。
按照年终奖计税办法,应纳税额=80000 10%-210=7790元。
全年综合所得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20000--36000-60000=24000。
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3%,应纳税额=24000 3%=720元。
全年总应纳税额=7790+720=8510元
若2024年年终在2024年1月份或者之后的某个月份发放,则按照新规定,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算,不再单独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
我们看下如何计算:
全年综合所得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20000+80000-36000-60000=104000元。
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看,适用的税率是10%。
应纳税总额=104000*10%-2520=7880元。
这种情况下,某人的年终奖反而是并入计算后,缴纳的更少了,节省了600多元。
其实,无论是哪种计算方式,因为税种采用的是阶梯计税方式,都会有一个临界点,也就是界点以内,没有影响,或者还节省了税。界点以外,可能就是要多交税。
按一次性奖金计算和合并计算的界点是全 年应纳税所得额(含年终奖)是36000。
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年终奖)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36000,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与单独计算年终奖和综合所得的个税,二者计算税负无明显变化,对收入影响不大或者无影响,就如同我前面那个例子,也就600多块的差别,有的甚至没啥差别。
而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年终奖)大于36000时,原先一些高收入人群会将全年收入拆分,一部分当做每月工资,一部分当做年终奖,达到节税目的。新的政策下,这种现象就会被杜绝,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是税负增加了,收入缩水了。
其实,直白一点说,从节税的角度考虑,在2024年之前,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选择合并纳税,自己到手的工资多。
特别是在个税可以返还的情况下,因为个税返还包含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而一次性年终奖金不包括在退税之内。
而对于高收入人群,全年收入拆分为工资和年终奖比较合适,分开纳税比较划算,因为高收入人群不存在退税,而且还要补税。
比如,李四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万,年终奖10万元。
在2024年之前,年度一次性奖金应缴个人所得税:10万*10%-2520=7480
个税=12万 10%-2520=9480
总额:7480+9490=16960
2024年,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后
全年纳税(12万+10万)*20%-16920=27080元
两相对比:27080—16960=10120
也就是说,像李四这类高收入人群,年终奖纳入当年综合所得后,交的税多了,有的甚至是少拿一万以上。
其实,把年终奖合并纳税的政策,早在2024年就提出来了,只是有三年过渡期。
国家之所以提出来这个政策,也是有自己考量的因为两个人全年总收入一样(税前),但因为发放工资和年终奖采取的纳税形式不一样时,两个人最终拿到手的税后收入是有差别的。
统一标准后,也是一种公平吧。
当然,对于那些收入特别高的,比如年薪200万以上的,无论哪种方式,影响也是不大的。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对国家重经济和个人生活有什么影响
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对国家重经济和个人生活有如下影响:
一、改善收入分配结构
在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中,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有效减少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使国家税收收入减少。此外,中低阶段需要缴纳的税款较少,能够减轻这部分人们的负担,有利于促进其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改善。
二、缩小地域差异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针对的各个地区具有一致性,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针对不同地区同样的个税起征点给当地居民带来的个税负担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此来缩小地域差异,有利于为区域间的均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总体消费需求中,居民消费能力较低,导致整体消费需求上升缓慢。因此通过调整个税起征点,以此来增加民众的实际收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消费,从而拉动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六、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2024新个税改革的意义和影响
个税改革的影响和意义有以下几点:
1、减轻税负和促进公平。
个税不仅仅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也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工具,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2、注重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综合税制是按年纳税,要求纳税人就其全年所得,在减除了法定的扣除额和可扣除费用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分类税制是将个人各种性质的所得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以不同的税率课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则兼具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的特征,主要是对部分所得项目分别按不同的比例实行扣缴,将其余所得项目综合起来,适用累进税率征税。
3、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个税的基本扣除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因此一部分纳税人从需要缴纳个税转变为没有超过相关扣除额因而免于纳税。
4、税制要素改革十分重要。
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即适用低税率的税基范围扩大,例如原本适用10%税率的税基,现适用于3%,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人适用低税率,有助于全面降低税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