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有子女的吗(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依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夫妻离婚,对于子女继承父母财产并不会造成影响。那离婚后财产子女如何继承?一、离婚后财产子女如何继承父母婚姻关系与子女与父母间的继承是不影响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父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给孩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之间离婚的,他的财产仅对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割,如果是给孩子的话,那么就属于赠与,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七)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九)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十)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父母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可以将自己所分割得到的房产等赠与子女,并且赠与可以不需要进行任何公证,只要赠与方和被赠与方之间签署相关协议即可,但是如果需要赠与产生法律效应的话,最好还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三、父母离婚后的财产作为子女可以重新分割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由男女双方共同分割的,夫妻离婚后,子女是无权对父母的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有子女的吗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孩子一般来说没有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是没有孩子的份额的。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赠与孩子。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财产有孩子的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没有孩子的。
但若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财产分割事由:如离婚、继承、合伙人解散等,需要有明确的财产分割事由。
2、财产权属需要清晰明确:需要明确每个人在财产中的权益份额,如共同所有、共同持有、个人所有等。
3、财产评估需要公正合理:对财产进行评估需要公正、合理、客观,可以通过评估机构或者公证部门进行评估。
4、分割协议需要签订:需要双方签订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分割的方案、方式和时间,并注明各自的权益份额。
5、分割协议需要合法有效:分割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且需要符合协议订立的基本要素,如合法的协议双方、内容明确等。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离婚财产有子女的吗?
一、父母 离婚 孩子有财产吗 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 共同财产 ,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 法定监护人 ,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法定的监护义务除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害,应当予以赔偿。父母离婚后,取得未成年人 监护权 的父方或母方,应当履行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 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或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也就是说,即便父母离婚、即便父母又 再婚 ,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父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永远不会改变。双方有相互 继承 遗产的权利。如果父母离婚,父方或母方再婚,在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 遗嘱 的情形下,其个人遗产进入 法定继承 程序后,其子女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 继承权 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24条、30条、36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1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8条补充回答:在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时,母亲有权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给未成年子女。 父母离婚,子女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 夫妻共同财产 ,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但是这个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的,和自己的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如果是协商将 房子过户 给孩子的,这个行为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双方 财产分割 纠纷,分割的财产,孩子是物权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