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工伤赔偿诉讼保全
社保申请工伤赔偿流程
法律主观:
社保 工伤 伤亡事故赔偿流程如下: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赔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有什么依据呢?
工伤赔偿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首先是可以保障受伤职工的利益,其次是可以使得法律诉讼顺利开展,再者是可以让企业主确立一个需要赔偿的意识,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来阐述分析工伤赔偿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及具体的依据。
一、保障受伤职工的利益
首先是为了保障受伤职工的利益,对于受伤职工而言由于自身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是有严格按照对应的生产标准来执行的,可是还是因为机器故障的原因到导致自己受伤了,但是企业主只愿意承担部分的费用,这个时候就需要申请财产保全来确保后续诉讼的利益。
二、使得法律诉讼顺利开展
其次是使得法律诉讼开展地更加顺利,对于企业主而言自身的财产被法院保全之后就无法进行资产的变卖、抵押、转移,这样子就可以使得后续在诉讼结果下来后,如果企业主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赔偿对应的职工的医疗费用就可以利用到这些资产来进行变卖,后续将得到的变卖款项用于针对性的赔偿。
三、可以让企业主确立一个需要赔偿的意识
再者是可以让企业主确立一个需要赔偿的意识,对于法院而言财产保全的作用不仅是体现在后期保障对应的受伤职工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使得企业主可以有一个自我意识,主要是让企业主树立一个应该在企业有责任的情况下主动承担起对应的责任。
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
受伤职工需要提供自己的受伤证明,同时还需要提供自己的受伤场所的证明,最好有人证,这样子才可以针对性让其进行赔偿,如果企业拒绝赔偿需要让劳动部门协助处理。
申请工伤赔偿诉讼保全的材料和步骤有
法律分析: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
a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b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
c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a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b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申请工伤赔偿的诉讼保全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申请工伤赔偿诉讼保全的材料和步骤:首先当事人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并提供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保全措施和申请理由。然后法院批准后,当事人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再由法院进行处理;最后当事人还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工伤认定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
1.按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因为你是工伤,所以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 2.只有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保全工厂的财产。 3.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首要的问题。
个人申请工伤赔偿流程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由单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何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拓展资料】
一、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二、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一规定包含了两类情形: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而与第三人发生冲突,受到第三人暴力侵害的情形;第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其他意外伤害的情形,如地震、火灾、洪水、雪灾、雷击、车间房屋倒塌等导致的意外伤害,等等。
三、职业病不同于事故伤害:职业病是劳动者长期接触职业性有害物质导致的结果,而事故伤害具有突发性,如长期丁.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又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造成的噪声聋就属于职业病,而由于一次爆炸造成的耳聋则属于事故伤害。然而,劳动者长期接触职业性有害物质而患病的并不都属于工伤,只有法定职业病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四、由于一国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职业病的致病原因复杂多样且科学鉴定手段不足,各国基本上都单独规定了职业病目录,根据职业病的致病因素对职业病进行分类,并定期更新职业病目录。
五、“因工外出期间”属于“工祎时间”的一种特殊情形,应当从职工外出是否因工作或者为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下落不明”是指职工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为准。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伤害的,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可以不受这点限制),譬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1)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
(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3)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