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什么手续(在编教师长期病休条件)
特邀律师

学校教师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主观:
请病假一般需要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职工应出具该证明材料,并依法向单位提交请假条,经单位的负责人审批通过的,就可以休病假。如果暂时无疾病诊断证明的,可以申请事后再补。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我国的教师如何请病假?
如果在请病假时需要当事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在工作期间任何的劳动者在身体不适后,都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病假的,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具体情况以及劳动法的规定来支付工资,病假工资也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
一、我国的教师如何请病假?
教师如何请长期病假这个问题很简单的,可以请病假,如果你不打算领工资就更简单了。正常的流程是这样的,教师请长期病假,首先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病历或者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的专门机构认定后,才可以休长期病假。病情严重的,还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县级以上(含)的医院病情诊断手续,申请,交学校,只要单位不上转教育局,工资一分不少!休息时间长了,报上级批。
就按文件规定办,工资是要少下来的,具体少多少,要看你请假时间的长短、你的 工龄的长短而定。
二、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出现头疼脑热的行为,那么劳动者也是可以凭借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来申请办理病假,那么用人单位也是需要缴纳病假工资给劳动者,病假工资一般会按照正常工资的70%至100%来发放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病假工资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什么手续?
初、高中教师结合工作业绩聘用,业绩好的限期达标,业绩或思想表现差的,予以转岗或按顺向流动予以分流。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市局审批,办理 病退 手续。 或先要在县以上医院开出合符教师病退的病情证明,然后按教师病退程序找主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 病假工资 的。 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教师因为与学生的学习生活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作用,所以教师生病需要请病假肯定会影响到学生而必须在暂时离开岗位之前办理好手续以及教学工作的交接以便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低。
正式教师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
教师可以长期请病假的有:慢性职业病,比如腰间盘突出这种发传染病,有极强的传染性,不易继续教学要长期治疗的病症,比如心脏病,癌症之类的,教师请病假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在请假之前,首先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病历或者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的专门机构认定后,才可以休长期病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教师如何请长期病假
法律分析:教师请长期病假,首先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病历或者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的专门机构认定后,才可以休长期病假。病情严重的,还可以办理病退手续。对患有多种疾病以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市局审批,办理病退手续。或者先要在县以上医院开出合符教师病退的病情证明,然后按教师病退程序找主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教师长期病假申请条件 教师长期病假怎么请
首先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病历或者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经劳动人事部门的专门机构认定后,才可以休长期病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扩展资料:
1、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特殊疾病的医疗期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