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如何处理(房屋面积的误差如何处理)
建筑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处理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式有:1、买方能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2、买方也能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购房面积误差怎么处理
1、有约就依照约定处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缔结的,若合同中有约定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就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处理。
2、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按照房屋面积误差大小不同分别处理。
(1)误差面积在3%以内(含3%),按照实际面积计算房价,买方若要求退房,不予支持。
(2)误差面积大于3%时,买方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款,开发商应该在买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日将买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买方,同时需要支付利息。
(3)误差面积大于3%时,买方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方。
购房面积测量验收
1、首先划分区域:
首先把自住宅和别家住宅,公共部分相接处先进行划分开,自家线条之间总面积是住宅内总建筑面积,其计算方式,一种就是把总使用面积加上各个段墙体布局面积,一种就是直接计算自家轴线所围成几何图形面积,但是住宅内总建筑面积在图纸当中一般是不备注。
2、阳台面积:
阳台面积相对来说是比较好衡量,限定阳台面积为实际投影面积,业主当时沿着外围建筑边缘进行衡量就可以,然后再取总面积一半作为阳台实际产权面积,如果是遇到弧形阳台,那么业主只要按照椭圆公式,测量相对应常数就好。
3、墙体厚度:
业主所得房屋户型图是规范尺寸图,标注尺寸位置指墙体组织核心位置,也就是说墙体厚度核心位置,业主在实地衡量时,不可以直接把空间尺寸直接和设计图纸进行对比,那样比肯定多少都会存在墙体厚度误差,比如说户型图上尺寸长度为12.24米,但是实际测量尺寸为12米,那么墙体厚度是0.24米,那么实际尺寸就是12.24米,这样相加以后才能和户型图尺进行比较,如果说在计算面积,应该加上两边墙体墙厚是0.48米,公共墙体只能计算一半墙体厚度。
4、测量顺序:
所以说测量室内是装修第一步,对于房间面积尺寸要做到心中有数才算更好进行装修施工,作为业主,也要提前做好房屋测量准备工作并且携带施工用具,测量房屋时从左到右顺序非常重要。
房屋建筑面积有误差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办?
房屋出现误差
房屋出现面积误差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具体事情应该具体分析,如果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需要按照下面规定处理:
1、误差小于或等于3%
购房者收房时需要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如果误差小于或等于3%,根据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则应不予支持。
2、误差大于3%
误差大于3%的情况比较少见,但是还是可能存在,如果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误差比值超出了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可予支持。另外如果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但是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开发商承担;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房屋面积计算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需要了解清楚房屋面积是怎么计算的,在计算房屋面积之前,要弄清楚和房屋相关的面积:产权登记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虽然现在都是高层住宅,但是大多数的房子都是单层建筑,只按一层的面积计算,包括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而如果是多层的房子,那么建筑面积按单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面积误差大怎么办
房屋面积存在误差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房屋实测面积偏小,也就是房屋面积缩水了,另一种就是房屋实测面积偏大,也就被称为房屋面积涨水。一般购房合同中都有对房屋面积存在误差如何处理的规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大家也不用担心,根据相关规定,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包含百分之三,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按照签订合同时房屋的价格进行多退少补的结算。
如果购房者遇到房屋面积误差比值超过了3%的情况,也可以先看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购房者如果想要解除合同退房也是可以的。
关于购房面积的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陷阱条款:“该房地产建筑面积91.5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对买受人而言,通常会认为该房的建筑面积系出于房产证,且明确“以房产证为准”,不会存在任何风险。司法实务中,可能会认为,该条暗含着购买方已就房屋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做了核对,已对房产证原件做了审核,故在该房为抵押性质、共有性质等影响合同履行和效力的情形出现时,购买人出于明知的主观状态可能会得到认定,甚至后果自负。故,不管房产证是在出卖方、中介,还是银行、房管所,都要眼见为实,而且不仅要看,还要验明真伪。即使真实,还是要就房屋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是否可能存在差异、房屋权属的原始取得是否合法、房屋权属是否存在其他纠纷导致移交出现障碍,做必要的调查、核实。
2、持证权利人登记面积与实际产权面积或使用面积不一致,除了测量误差外,还存在过户时共有面积剔除的可能。实践中,受让人实地对权证面积进行测量,但对四址地界表述“以上两证权属界定为准”可能存在的风险未引起重视,导致法院最终认定持证人已事先对此权属瑕疵做了披露,判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二手房买卖协议约定总价成交,或虽有面积约定,但未约定单位平方米价格情况下,嗣后买方以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符,诉请补面积差价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4、二手房买卖前后,因采用的计算房屋面积标准不同,公摊面积的分摊方式计算方式不一样,造成新、旧证确定的房屋面积产生了误差,因房屋实际面积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当事人一方诉请补差价的,不予支持。
5、二手房交易前,买卖双方实际上关注单价与总价,限于精力和测量条件,对计算基础的房屋面积的真实性往往关注不够,一旦出现实际面积、产权面积前后相差,容易产生纷争。对买方而言,对房屋面积真实性的了解,应不仅限于卖方手中的购房合同对面积的记载,也不仅限于房产证上登记面积,而是有必要在现场勘查时做一简单测量;对卖方而言,可以明确约定现有房屋面积的依据,不因将来产权证或实测面积的前后差异,而影响案涉房屋整体价格的确定。
交房出现面积误差怎么办?看完终于知道了!
一、交房出现面积误差怎么办?
1、误差小于或等于3%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则应不予支持。
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两种情况:
(1)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预售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2)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预售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
2、误差大于3%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符,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两种情况:
(1)实际面积大于预售面积
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预售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
(2)实际面积小于预售面积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预售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者。
二、开发商常用的关于房屋面积的套路有哪些?
套路1:使用面积系数不写入合同
开发商以建筑面积计价时,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面积系数但又不把使用面积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面积系数大打折扣。
套路2: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
开发商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故意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套路3:夸大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
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房屋面积误差大要怎么处理
房屋面积误差大要首先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出现面积差时的解决办法,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房屋面积误差规定
房屋面积误差的规定为: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或以外作为是否支持解除合同及承担不同责任的标准,即: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购房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支付房款,购房者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的房款及利息。如果购房者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所有权归购房者,并且对超出部分可不支付房款。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款及利息,并双倍返还超出3%部分的房款。
房屋面积误差如何解决
房屋面积误差处理方式: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
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具体的费用要根据不同份额的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购买的新房屋面积有误差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百分之三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准确结算,即多退少补的原则。购房者为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百分之三的,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可予支持返还购房者支付的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百分之三的,购房者不要求解除,并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大于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负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百分之三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房屋面积有误差一般怎么处理
在购房合同对于存在面积差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情形下。遵从合同约定。没有合同约定,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