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内容)
货物运输合同运输的当事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
运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
1、托运人有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运输货物、赔偿损失等权利,有交付货物、如实申报、提交有关文件、货物包装等义务;
2、承运人有请求支付报酬等权利,有安全运输、合理运输等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二十七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二十八条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承运人的权利如下: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等。承运人的义务如下: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实行责任运输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货物运输中当事人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发货人有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运输、保管货物,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等权利,以及交付运输费、交付货物、告知注意事项等义务;
2、运输人有请求发货人支付运费、按要求交付货物等权利,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运输货物,对货物损失承担过错赔偿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第八百二十六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二十七条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和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分别是什么
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4、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一方在交付货物时,必须如实向承运人告知货物的实际情况,如果货物是危险物品的,托运人在告知后,应当由承运人决定是否承运,如果在交付货物时,货物本身就具有瑕疵的,承运人向收货方交货时是不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是由于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造成的,就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公路运输合同当事人都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
1、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
2、托运人有支付运输费用的义务;
3、承运人有收取运费、提存货物的权利;
4、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承运人的权利:
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等等。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托运人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二)义务:
1、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2、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
3、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
4、包装货物的义务
二、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2、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
3、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4、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
5、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
(二)义务:
1、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2、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
3、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等。义务:(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法律分析】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1、承运人的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旦承运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运输义务而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以留置该承运的货物。2、承运人的提存权。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收货人拒收物流,或收货人不见踪影的事时有发生,造成债务履行受阻,严重影响承运人的经济利益,也造成承运人的财产关系不稳定,法律创设的提存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使这一不稳定的财产关系得到稳定,提存的目的是使债务归于消灭。3、收取承运费的权利。承运人的主要义务: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2、通知义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通知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