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记录能作为法律依据吗(微信转账记录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微信转账可以做证据起诉吗
法律主观:
微信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起诉证据的,但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以下条件:1、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2、能够证明微信证据符合证据“三性”的要求,即证明其存在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3、明确用途,备注别省事,注明转账用途。例如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书面形式、电子数据形式等形式保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数据,当事人主张权利的电子数据与相应债务的发生有关,并能够证明该电子数据在电子数据存储系统因技术原因无法继续存储的,应当认定该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届满时已经到达,但可供证明其真实性、完整性的,应当予以采纳。”因此,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被认定为合法的电子数据,并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
润色后的内容:
在金融、财经、法律方面的问题上,网黑通常指那些未能按时还款或有不良行为的用户,这些用户很容易被列为网黑。如果您想了解自己是否为网黑,可以在“气球查”页面查看。关于微信转账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被认定为合法的电子数据,并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
微信转账法律效力认定
法律主观:
微信转账有法律效力。
微信转账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的“电子数据”,只要微信转账能证明转账行为是为了实现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证据的微信转账记录要求微信实名,证据内容必须真实、全面,也就是内容必须能证明转账行为是为了实现某一民事法律行为,无法证明的,该证据将不被采纳。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转账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一、电子支付工具的转账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1、电子支付工具的转账一般可以作为法律依据。但通常需要证明对方的身份信息,也可以采用其他证据补强电子支付工具转账记录的证据效力,比如可以采用聊天记录,绑定银行卡的流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证据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
法律分析:
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微信或者支付宝的转账记录是否可以立案,应该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了微信或者是支付宝的转账记录,还包括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就可以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双方贷款关系的存在。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就是债务人还贷的有力证据。在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提及双方的借款关系,甚至只有一条微信转账记录,那么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会很弱。此时,法官是无法确定转让是由于借款的关系,还是由于其他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微信转账的记录,债务人也无法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转账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微信转账单若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是具有证据效力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双方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妥善保管好,经由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这样的微信转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拓展资料:
1.微信公众平台主要有实时交流、消息发送和素材管理。用户可以对公众账户的粉丝分组管理、实时交流,同时也可以使用高级功能-编辑模式和开发模式对用户信息进行自动回复。
2.当微信公众平台关注数超过500,就可以去申请认证的公众帐号。用户可以通过查找公众平台账户或者扫一扫二维码关注公共平台。
3.2013年10月29日,微信发布了新版公众平台,新平台支持服务号进行新的微信认证。此外,微信还开放了部分高级接口和开放者问答系统。此次微信开放的高级接口权限包括:语音识别、客服接口、OAuth2.0网页授权、生成带参数二维码、获取用户地理位置、获取用户基本信息、获取关注者列表、用户分组接口等8项。
4.2014年1月15日晚,微信发布了货币型基金理财产品——理财通,被称为微信版“余额宝”
5.微信网页版指通过手机微信(4.2版本以上)的二维码识别功在网页上登陆微信,微信网页版能实现和好友聊天,传输文件等功能,但不支持查看附近的人以及摇一摇等功能
6.QQ浏览器微信版的登录方式保留了网页版微信通过二维码登录的方式,但是微信界面将不再占用单独的浏览器标签页,而是变成左侧的边栏。这样的方便用户浏览网页的同时,使用微信。
7.2014年8月7日,微信已为抵制谣言建立了技术拦截、举报人工处理、辟谣工具这三大系统。在相关信息被权威机构判定不实,或者接到用户举报并核实举报内容属实后,微信会积极提供协助阻断信息的进一步传播。在微信公 众平台第一阶段的严打过程中,删除文章近千篇,封停帐号400余个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仅有微信转账记录尚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务关系,需要尽可能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
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此时法官也无法确定,是否是由于借贷关系才发生的转账行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这种情况即时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无法来让债务人还款的,在这个问题上,债务人完全可以说是债权人还给他的钱。
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微信转账记录是能作为案件证据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范围。但是,记录中需明确身份、明确用途、保留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