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社保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社保和正式工社保一样吗)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给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吗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给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
因为按照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规定:
1、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派遣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2、也就是说劳务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权利的,劳务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缴纳。不过在实践派遣用工的过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协商确定,一般是用工单位出钱,派遣单位办理社保,不管两者怎么协商总之派遣劳务工的社保不能少;
3、有规定,劳务派遣的公司要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
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5、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6、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给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因为按照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公司不给交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因为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故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单位不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并且,派遣单位缴纳社保时,按照一般规定,社保由劳务派遣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缴纳,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从派遣工工资里扣掉,劳务派遣单位也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比例缴纳社保费。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不给交社保是违法的,对于此类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现在许多单位,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法律知识的欠缺,或者利用用人单位的优势,不依法缴纳社保,严重损害派遣劳动者的利益。所以,如果涉及的劳动者较多,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社保由谁缴纳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未约定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因为其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那么劳务派遣社保由谁缴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劳务派遣社保由谁缴纳劳务派遣工的社保都是由派遣单位缴纳的,一般都是由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因为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派遣公司,而社保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缴纳,所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社保。
二、劳动法对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的规定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参照标准。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都要核定一下基数。基数越高,员工的社保账户的金额就越多。劳务派遣工怎么缴,只能说和他的待遇有关系,看单位怎么给上了。
三、劳务派遣工怎么交社保劳务派遣工怎么交社保: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一)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二)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四)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六)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劳务派遣交的社保是属于职工社保吗
只要是单位缴纳的社保就属于职工社保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问题是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有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从法律关系上讲,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故应有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当然在用工实务领域,基于效率的考虑,派遣单位可能会与要派单位约定有要派单位直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避免了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用工费,派遣单位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复杂过程,但这种约定只是双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并不改变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性质。
如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有社保吗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工需要交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因为法律规定社保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而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就是派遣单位。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工社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派遣公司,而社保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缴纳,所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社保,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保部分,由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需要缴纳社保吗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否者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如下:
1、派遣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而非用工单位;
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是由派遣公司缴纳的;
3、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4、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中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如何缴纳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一)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二)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四)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六)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有以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需要购买社保
劳务派遣人员是需要购买社保的,但是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不是直接由用工单位缴纳,社保是由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缴纳,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应该由劳务派遣的公司缴纳。
一、劳务派遣员工需要交社保吗劳务派遣员工需要交社保,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故应有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劳务派遣解聘后是否有补偿劳务派遣解聘后有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三、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如何赔偿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