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赠与子女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亲赠予的钱算是夫妻财产吗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如果别人没有指定赠与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合法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
一是时间限制。即劳动收入、生产经营收入、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和赠与收入,从领取结婚证到解除夫妻关系的整个婚姻期间的其他合法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不同居、不分居两地,无论是由一方管理或使用,还是双方分别使用,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等,最费时。
二是财产的所有权利益仅限于所有权的范畴。即有形商品、现金和可预测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保险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并未涉及,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比如,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购买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比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是较有争议的一点。有案例显示,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综合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所以,保险财产分割的关键点主要和婚前婚后投保,是否是共同财产投保,保险的险种等各个因素有关。具体分割一般要看具体情况。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如果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确定只归属于夫或者妻其中一方的财产,那么所赠与或者所继承的物品具有鲜明的个人属性,只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财产所有人支配自己的财产的真实意志。
父母的财产赠与子女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内父母赠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但父母明确表明只赠与其子女一方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到的继承或者遗赠所得的财产,除遗赠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父母给子女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父母赠与子女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父母在赠与时没有指定财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法律规定,如果财产是一方父母所赠,则在赠与时父母没有指定财产只归子女所有,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父母有指定财产只归自己所有,则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有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有,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或者在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对象,那么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只作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那么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或者在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对象,那么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请注意,如果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因此,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有,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或者在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对象,那么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只作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说明是赠与一方的,那么就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父母赠与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与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父母赠与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父母赠与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1、父母赠与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或没有明确是赠与一方子女的才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父母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