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的程序(法院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法院判决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主观:
法院判决离婚的程序是: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
当爱已无法挽回,当婚姻给你带来的只是百般痛苦,那么,唯有用离婚来结束这一切。可是,如果一方坚持离婚,那剩下的方法就只有 法院起诉离婚了,那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 吧。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一、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起诉书。
三、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四、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五、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以上便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法院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的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即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受理,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审理;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5、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6、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二、离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总而言之,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决定离婚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要协议离婚的,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要起诉离婚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具备离婚条件,并准备好离婚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后,可以到管辖法院立法庭提交材料。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