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给付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一方给付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一方给付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哪些情况应该返还彩礼呢?实际上,婚前送结婚彩礼的行为,本身就蕴含着强烈的目的性即希望对方答应结婚为。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即送彩礼希望与女方缔结婚约这个行为的保护。对于登记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登记结婚之后,仍可返还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离婚时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给付彩礼一直是我们的习俗,但是一方给付彩礼之后,由于各种原因未结婚或者是结婚后离婚的,所给付的彩礼应当如何返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两项要求返还彩礼是需要以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的,除上述情形外,彩礼一般是不予返还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两项要求返还彩礼是需要以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的,除上述情形外,彩礼一般是不予返还的。
您好,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不能,法定可以要回的情形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来判断彩礼退还情况,如有不清楚的也可以线下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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