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怎么算立案(到公安报案不给立案去哪里投诉)



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怎么算立案(到公安报案不给立案去哪里投诉)
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怎么算立案(到公安报案不给立案去哪里投诉)
法律主观:
起诉后,法院给出立案通知的,就算立案了。
民事案件,法院会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对于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接到报案后一般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犯罪线索,需先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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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只有公安机关在制作问明情况的笔录后,接受案件的,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给报案人的就算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