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复婚要走哪些程序(夫妻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复婚要走哪些程序(夫妻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复婚要走哪些程序(夫妻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复婚登记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
1、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材料,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手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复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男女离婚之后又复婚的,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复婚手续后,双方的人身关系才能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法律主观:
复婚需要的程序: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即可,符合结婚条件的,按照正常结婚程序办理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复婚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和登记三个步骤。复婚登记流程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其次,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双方是否符合复婚法定条件,如是否单身、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最后,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复婚证书,宣布双方恢复夫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复婚登记流程和结婚登记流程类似,但是复婚需要在双方已经离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此外,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复婚登记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复婚登记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当地的具体规定。
总之,复婚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和登记三个步骤,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进行复婚登记前应该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以确保登记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