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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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主观: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三者均为一般主体,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而贩卖毒品罪则为14周岁。 2、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贩卖、运输毒品的目的明确。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目的却多种多样,没有限定。 3、客观方面,所谓持有,是指行为人对毒品事实上的支配和管领,同时,持有是一种持续行为,时间的长短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只作为量刑的情节考虑,但如果时间过短,不足以说明行为人事实上支配和管领毒品时,则不能认定是持有。而贩卖、运输毒品罪客观方面除了这一特征外,还必须有贩卖或为了贩卖而购进、运输毒品的行为特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可知,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十克以上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