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吗(申请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吗)
先予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先予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当事人未申请的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措施。2.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申请后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有必要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其提供,不提供担保的则驳回申请。3.人民法院对先予执行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的执行。4.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判程序,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106条。其中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追索抚养费用和追索劳动方面的报酬的话,是可以先予执行的,当然的,人民法院如果裁定建议执行的话,当事人之间的一些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是非常明确的。
一、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10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提出申请
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
另外,申请先予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裁定先予执行,不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和适用范围的驳回申请。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先予执行,主要指的就是对于案件相关的人员财产先进行执行,虽然说没有经过判决,但是为了防止相关的人员转移财产,导致原告的财产权利受到损害,这是非常重要的。
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吗?
法律分析: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对于先予执行要不要申请人提供担保
为了保证被申请一方不因先予执行错误遭受损失,也为了使申请一方在请求先予执行时持慎重态度,《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提供担保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在一般情况下,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不必令申请人提供担保。除此而外的案件,如果认为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可以不提供担保。法律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且无须提供担保。但前提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及先予执行不影响被执行人生活。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提供担保
1、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在满足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条件,且是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下,可以不提供担保;
2、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可以不提供担保,符合我国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的,也将是缓和劳动关系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更有有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权益。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