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当提交哪些文件、证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提交的审批证件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提交以下审批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牲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依据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需要提交什么审批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提交《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不能采取分期缴付方式,应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4、《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9、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文件,证件
1、公司定代表签署《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中国证明》(股东自由本签字;自外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本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公司章程(股东自由本签字;自外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事业提交事业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社团提交社团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自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设立验资机构具验资证明
6、股东首资非货币财产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程序提交股东决议、董事决议或其相关材料股东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自由本签字;自外股东加盖公章)董事决议由董事签字
8、定代表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程序提交股东决议、董事决议或其相关材料股东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自由本签字;自外股东加盖公章)董事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租产权证复印件;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提交其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律、行政规务院决定规定设立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提交关批准文件或者许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经营范围律、行政规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登记前报经批准项目提交关批准文件或者许证书复印件或许证明复印件
13、登记机关所发全套登记表格及关材料
提交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需股东签署股东自由本签字;自外股东加盖公章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需要提交什么文件、证件以及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材料:1、 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设立 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 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8、 法定代表人 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 房屋产权证 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 业主委员会 )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