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区地下停车位和车库开发商是不是不能对外出售了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一、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1、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买车位的流程是什么
1、业主在物业管理处登记意向车位号,由物业管理处开具《地下车位认购登记单》;
2、业主凭《认购登记单》按约定时间至房产公司销售部支付全额车位款;
3、根据房产公司销售部约定的时间签订《出售合同》。凭房产公司销售部开具的《进户单》至物业管理处支付车位管理费并办理进户手续。
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出售吗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合法吗
1、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在小区范围内规划的车位,应该先满足业主的需求。规划的停车位的归属可以通过出售、出租或附赠等方式获得,所以车库用来买卖是可以的,主要是看合同是对车库怎么约定的。具体的交易价格也要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不过开发商应该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2、 有产权证的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合法的,是可以购买的。开发商销售地下停车位的时候,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出售车位的权利,以下情况的地下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1)、把地下停车位的建造成本算在住宅建设成本中;(2)、开发商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算在公摊面积中;(3、)规划时已经明确了地下车库属于公共配套设施。这些情况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不能出售的。
3、 没有产权的车位出售,业主获得的不是产权证,而是合同书。买到这样的车位不受法律保护,以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维护。只有取得产权的车位才能依法进行抵押、出租、转让和出售等。
4、 还有一种地下停车位是人防车位,这种车位的产权是属于政府的。不过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人防工程由投资者管理,收益也由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了所有业主,所以人防车位的收益应该规全体业主,开发商销售人防车位是不合法的。
文章小结:人防车位能不能出售主要决定于人防的授权,如果政府认定开发商是投资人,那么开发商享有人防车位的收益权。总而言之,有产权的车位出售是合法的,没有产权的车位不受法律保护。
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一、地下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吗
1、地下车位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如地下车库面积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没有独立产权,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没有权力销售和转让;
(2)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单独购买土地建造地下车库,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车库,产权是归属于开发商的,但只有小区的业主才能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地下车库;
(3)人防车库,部分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是人防办公室,这样的车库也是没有产权的,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可以将地下车库租赁给业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二、地下车位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