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绑架罪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 2.强迫或者诱骗被害人行为 3.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如有一项不符合,就不能认定为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来强迫被害人行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犯罪的行为,在刑法中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绑架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包括抓、挟、劫持、软禁等方式,使被害人无法自由行动。2.强迫或者诱骗被害人行为:通过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或者以欺骗、引诱等方式使被害人屈服,实现犯罪目的。这些行为可以是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进行,也可以在被害人逃脱后进行。3.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犯罪目的在于获取不义之财、索取赎金、报复社会等。这种利益应当是不正当的,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利益。如果其中任意一项不符合,则不能认定为绑架罪。例如,如果没有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只是通过威胁胁迫被害人,就不能认定为绑架罪。
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有何不同?绑架罪针对的是成年人,在不法分子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强迫或者诱骗被害人行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犯罪。而拐卖儿童罪则是指以非法手段拐卖未成年人,并以营利为目的,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构成犯罪。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犯罪手段和犯罪目的也有所不同。
绑架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侵犯了人身自由和人权。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公民,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暴力、诈骗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的既遂标准
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客观上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主观上具有向他人勒索财物的目的,不管其目的有没有实现。
一、绑架罪未遂最高量刑规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犯罪既遂的分类:
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
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
4、危险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共同构成犯罪客观方面完整性的犯罪。犯罪既遂是指一种犯罪形态,除此之外还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意味着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因此就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对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就应当根据构成的罪名量刑标准,区别不同的情节作出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的定义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行为对象是任何他人,包括妇女、儿童和婴幼儿乃至行为人的子女或者父母。绑架的实质是使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下,事实上存在着使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开生活场所而以实力控制未成年人的情况,也存在使被害人滞留在本来的生活场所但使其丧失行动自由与身体安全的绑架案件,所以,绑架不要求使被害人离开原来的生活场所。绑架行为应具有强制性,亦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控制他人。对于缺乏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被害人,采取偷盗、运送等方法使其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实力支配下的,也可能成立绑架罪。例如,以勒赎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成立绑架罪。
一般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对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情形的认定和量刑尺度的把握上存在着较大分歧或困惑,主要表现在:非典型绑架罪与典型绑架罪之间法律的界定,比如勒索型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之间的法律界限问题;量刑困惑,由于对绑架罪的立法本意涵盖的内容在执行理解上有较大偏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导致两个极端,要么在十年以上量刑,要么就按免予刑罚处罚处理,中间未设过渡刑。两者量刑差距之大,导致司法裁决的混乱。因此,有必要对绑架罪的罪名涵义、犯罪构成要件及其本质特征、罪与刑的冲突等问题加以探讨和研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构成要件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强行将他人劫持,以杀害、杀伤或者不归还人质相要挟,勒令与人质有关的亲友,在一定期限内交出一定财物,”以钱赎人。
这里的“财物”应从广义上理解,不局限于钱财,也包括其他财产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指出于政治性目的,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等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