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移需要什么手续(户籍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我想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
迁户口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手续如下:
1、个人申请(户口迁移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办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7、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一般来说,补办户口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户口被盗或遗失,办理补办手续:1、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2、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被盗或遗失,办理补办手续:1、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2、迁入地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具未落户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3、凭以上证明到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办登记手续,经审核属实后,给予开出补签户口迁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转户口需要手续和条件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户口迁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5、房产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迁移户口手续的时候,一般包括了提出迁入申请、同意迁入、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开户籍证明、签发准迁证、办理迁出手续、办理入户等8个步骤。
具体流程是:
1、提出迁入申请:迁出方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递交迁入申请;
2、同意迁入:迁入地的派出所同意迁入;
3、提出迁出申请: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开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带着户籍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递交迁入申请;
6、签发准迁证: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办理迁出手续:带着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且开具迁移证;
8、办理入户:带着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扩展资料:
1、因工作的原因而迁移了原户口,但是是一直住在农村的公民,可以再一次迁回农村;
2、因为学业而迁出了户口,但是毕业后没有在迁入户口所在城市安顿的学生、夫妻双方都是在农村发展的,并且其中一方是有农村户口,一开始是农村的居民但是后来居住在城市的失业人员,这一类的居民都可以申请将户口再重新迁回农村。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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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移是指将一个人的户籍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户口迁移要什么手续?户口迁移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户口迁移要什么手续
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迁移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2、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在表上签字确认。
3、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住地的派出所。
4、审核材料:派出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迁移的合法性。
5、办理手续: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缴纳户口迁移费用、办理居住证等。
6、迁移证明:办理完手续后,派出所会给申请人一份迁移证明,证明户口已经成功迁移。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户口迁移前,申请人最好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
户口迁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就业和创业:户口迁移可以帮助人们更方便地在新的地方就业或创业,享受当地的就业和创业政策。
2、学习和教育:户口迁移可以帮助人们更方便地在新的地方接受教育,享受当地的教育资源。
3、居住和生活:户口迁移可以帮助人们更方便地在新的地方居住和生活,享受当地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4、社会保障和福利:户口迁移可以帮助人们更方便地享受当地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5、婚姻和家庭:户口迁移可以帮助人们更方便地与配偶或家人团聚,共同生活。
户口迁移要什么手续?总之,户口迁移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户口迁移前,申请人最好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以确保办理顺利。同时,户口迁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人们的就业、学习、居住、生活和享受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需求。
海豹搬家
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迁移户口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迁户口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迁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包括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等;
2、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当地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3、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综上所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移需要哪些证件?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一、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1、准备迁户口的材料
迁户口需要准备不少材料,其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是最基本的,如果说是工作关系的迁移,需要准备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如果是结婚关系的迁移,需要准备结婚证和夫妻名下的房产证才行。而买房户口迁移的话,准备好房产证就行。
2、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城市户籍居民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继续迁出手续办理,如果是不同省户口迁移的话,需要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迁证才行。如果农业人口迁移的话,需要先到迁入地的乡政府或村委会办理同意入户证明材料,才能迁出。
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迁入手续是需要户口迁移者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的,办理时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迁入户人的户口簿、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等。迁入者还要申领、更换居民身份证才行。
二、办理户口迁移要注意什么
现在办理户口迁移,大都是应购房迁居、结婚迁户这两种情况,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好相关的迁移后续后,还需要到落户房产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才行,否则同样有黑户嫌疑。而且提交的房产证上面户主的名字一定要是本人或配偶的,其他的都无效。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迁户口都需要以下这些手续和证件:1、凡需迁移户口者,都必须先由本人提出迁移户口申请。2、迁移户口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3、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一张同意迁移户口同意书。4、持同意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携带好相关证件及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