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指定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监护人的规定
法律监护人是为未成年人或成年无行为能力人提供保护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犯罪记录的公民。法律监护人的组成、职责及权利等方面均受到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
法律监护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未成年人或成年无行为能力人提供保护和管理的专业人员。法律监护人必须是具有全面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犯罪记录的公民,并经过法院的审核才可以担任监护人。法律监护人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健康等管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代表被监护人签署法律文件等。法律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在国家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要求他们优先考虑被监护人的利益和需要,并在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前提下,作出最佳决策。同时,法律监护人还应该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积极传授知识和技能,帮助被监护人健康成长。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监护人并非在所有事务上都能代表被监护人行使权利,例如,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无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还需经过法院的批准才能采取相应的行动。
法律监护人的组成有哪些?法律监护人的组成主要包括自然人监护人和机构监护人两种。自然人监护人一般是由家庭成员或其他亲属来担任,如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机构监护人通常是法院、社区、人民团体、慈善组织等单位或组织来担任。
法律监护人是未成年人或成年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他们的职责不仅仅是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需要关注被监护人的个人发展和成长。法律监护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条件,并在法律的约束下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才能,以更好地服务于被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未成年人或者成年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法律监护人。法律监护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犯罪记录的公民。法律监护人的组成、职责及权利等方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监护人的条件
法律分析:我国监护人的条件是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如何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
对于 监护人 的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并不是谁都能够成监护人,那应该如何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想要成为监护人,应该具有监护的行为能力,并且要对被监护人的行为负责,具体还看下面的文章。 一、如何申请指定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 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 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指定监护做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一)至(五)项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的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 二、指定监护的原则 不管是法定监护还是指定监护,都是以被监护人为中心,因此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三、指定监护的形式 根据《民通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又可以口头形式通知被指定人,而无须同时通知其他当事人或其它有关组织。”这是因为: 1、根据《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才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而其他当事人没有这种权利; 2、有关组织之间都是并列关系,某一组织无须经过其他有关组织的同意,也不需要经过协商,便能作出指定的决定。这就决定了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只需某一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予以指定,并书面或者口头通知被指定人即可(在实践中还是以书面通知为妥)。 要想成为监护人,首先应该向法院提交申请,在申请之前应该要递交材料,同时当这些条件都具备了,就能够向法院提交申请,成为监护人了。国家对于监护人的法律规定也是比较严格,从民法通则当中就能够看出。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给孩子提供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
3、不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恶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申请监护人资格证明都有哪些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 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 67、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 代理 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198、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 裁定驳回起诉 ;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判决书 应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11.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3.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14.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15.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7.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18.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9.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20.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 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21.夫妻 离婚 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 监护权 ;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 侵权行为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 连带责任 。 2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 收养 ,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如未成年人或者相应的人群无监护人对其监护。相关的亲属或者朋友等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对这类人的监护。
做一个合格的监护人的相关事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了, 监护人 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同时也能够了解做作为一个合格的监护人,应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但是如果想要了解做一个合格的监护人的相关事项是什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看。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以下程序与方式确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二节 监 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 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所以通过阅读本篇文章之后,我们就能了解了,什么是监护人,毕竟能够了解关于监护人的一些相关意义,你能够了解了怎样确定做一个合格的反派监护人唐粥的相关事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