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遗言能作为口头遗嘱吗
老人临死前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法律分析:老人口头遗嘱不一定有效,口头遗嘱必须是老人在危急情况下,定立的,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老人没有再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临终遗言有法律效力吗
临终遗言有法律效力吗?
临死前说的话,如果是涉及遗产,交代遗产处置方法的,可以认为是遗嘱,但其要具有法律效力,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头脑清醒,有遗嘱能力。
(二)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见证人的要求附后)。
(三)所处分的财产,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
(四)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达。
(五)生前未立有公证遗嘱,或立有公证遗嘱事后撤销了。
(六)所处分的财产,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注意!第(二)点口头遗嘱见证人需符合以下要求:
1.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3.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临终遗嘱没有公证过法律认可吗
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处理,只有遗嘱的相关构成要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就是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下结合实际而定。
一、 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公证的遗嘱,如果要件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4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没有公证的遗嘱,显然是需要按照遗嘱的有效要件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涉及相关法律效力的认定上,应当基于其构成的相关要件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法律承认口头遗嘱,但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必须是在危机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立口头遗嘱才是有效的,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