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吗(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吗)



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吗(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吗)
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吗(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吗)
法律主观:
继承权 是指 继承人 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继承权可以转让吗?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 继承 上法,非因主观原因导致继承权转移的,只有 代位继承 和 转继承 两种情形,但这两种情形都是不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转移的,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综上,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主观: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签订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指定继承。继承权是因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被继承人死后,继承开始,由有继承权的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进行继承。拥有继承权的人可以接受继承权,也可以 放弃继承权 ,但却不能转让。继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是具有一定的身份关系才会有继承权的产生,此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乙对甲的遗产拥有继承权,而丙对于甲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乙就不能说把其继承权转让给丙,甲死后其遗产就给丙。这种转让继承权的做法是不允许的,如果是甲死后,乙依法继承了其遗产的,再将遗产转让给丙,这是可以的。 因此,继承权这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在此作一个简单提醒,可能会有人混淆,继承权转让与转继承是两码事,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其他的 合法继承人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中是有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