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参与父母出资办房产证,离婚怎么分割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男方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产权证上俩人名要是离婚了财产怎么
一、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男方父母出全款买的离婚了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例如:
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相关法律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了孩子怎么办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
夫妻俩离婚时既然有协议住房归子女所有,就可以有离婚的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子女一方名字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
婚后与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婚后父母给子女出资买房,离婚时分割的具体情形有:1、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此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房产证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离婚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因父母出资或规避限购等原因,夫妻双方会选择将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关于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离婚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离婚怎么办
1、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因父母出资或规避限购等原因,夫妻双方会选择将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分割呢,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1)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并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属于父母的房产,与夫妻双方均无关,夫妻离婚时也不得要求分割;
(2)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且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可以要求父母返还,并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充分举证证明借名买房,在离婚时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购买的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且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要求父母返还,离婚时对该款项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房产证有什么新规定
房产证新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房产分割方式:
1、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1、离婚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买房的时候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款。虽然房子不断升值,但是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先住着,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起诉;
2、房产证上有第三个人名字,如果房产证上不仅有夫妻双方名字,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这时房产又有不同归属。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