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判一年缓一年(判一年缓一年什么意思)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后,给予一年的考察期限。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意思即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给予一年的考验期限,若犯罪分子在这一年的考验期内,按照法律规定,认真、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遵纪守法的,没有出现刑法规定的撤销缓刑的事由的,如犯新罪、判刑宣告前还犯有其他罪等,在满一年后,原来判刑一年的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并且还会公开宣告。
判一年缓一年是什么意思?
1、判刑一年缓一年的准确意思,是指判决 有期徒刑一年 ,缓期一年执行。在 缓刑考验期 内实行社区矫正,如果这1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不再犯罪,则考验期满后则不必执行原有期徒刑。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2、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情节轻微 的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判一年缓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一年缓一年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其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缓刑期结束取消原刑罚,如果在缓刑期间出现违反规定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刑罚。
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判缓刑的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轻微;
3、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
4、犯罪分子没有再犯危险性,而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利影响。
但是,对于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一年缓一年意思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判刑一年缓一年的准确意思,是指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但只执行一年缓刑。第二、在缓刑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如果这1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不再犯罪,则考验期满后则不必执行原有期徒刑。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第三、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一年缓一年什么意思
在判决上所适用的判一年缓一年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一年内如没有再犯罪不执行一年有期徒刑,如果一年内又犯罪,撤销一年缓期,执行一年有期徒刑。
一年缓一年主要用于刑法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所适用的刑罚。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犯罪人因为所犯的罪行被判决的刑期为一年,但暂不予执行,也就是不坐牢,给予一年的考验期。一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一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