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什么意思(企业兼并是什么意思)
企业兼并什么意思(企业兼并是什么意思)
企业兼并什么意思(企业兼并是什么意思)
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企业兼并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 债权债务 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答案】:是指通过企业所有权的有偿转让,由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资产或股份进行兼并,接受和控制的企业重组行为。企业兼并的实质,就是优势企业通过获得产权,活化劣势企业的无效存量资产,以实现社会资本的积聚和集中。
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公司并入本公司或公司集团中,使被兼并的公司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做法。通常是指一家公司以现钱、证券或其他形式买下获到其他公司的产权、使其他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获到对这些公司决策控制权的经济做法。兼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等同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续,被吸收公司遣散。
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
兼并是一个经济术语,主要是指一个公司或组织收购另一个公司或组织的行为。在实践中,兼并是一种企业发展的方式,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通过收购手段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兼并作为企业的一种发展方式,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可以快速地提高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二是可以借助被收购企业的品牌和资源,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三是可以减少市场竞争,加速市场整合,带来更多的利润和增长点。
兼并作为企业的一种扩张方式,面对着诸多的风险,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入被收购企业的烂摊子里。最常见的风险包括:一是被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不清楚,可能隐藏财务风险;二是被收购企业的员工对于领导权的争夺,可能发生人事风险;三是被收购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与收购企业不一致,可能发生文化风险。因此,在进行兼并前一定要认真评估目标企业的各项风险,尽可能降低风险。
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
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兼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等同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
兼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另个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使若干个企业结合成一个整体来经营。
狭义的兼并概念是指两个规模大致相当的企业结合起来将其资源整合成一个实体。
兼并前企业的股东或所有者在兼并企业中拥有股份,同时原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在兼并后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相反,收购是指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控制权。是否取得控制权是区分兼并与收购的关键。
为了清楚地和收购相区别,狭义的兼并概念也有所扩展。兼并发生时:•没有明显的收购企业或被收购企业;双方共同参与兼并企业管理结构的建立;兼并时两个企业在规模上十分接近,兼并时任何一方不支配另一方。
全部或绝大部分的对价都是股份互换而不是现金支付等其他方式。在兼并中,极少出现现金转手的情况。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
应答时间:2024-0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法律主观:
企业兼并和合并的区别是:合并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合并一般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成新的企业。兼并一般是指一家企业兼并另一企业,被兼并的企业基本不在存在。但兼并是广义合并的形式之一。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分析: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它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丧失,并获得其控制权的经济行为。狭义的兼并相当于《公司法》和会计学中的吸收合并。广义的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它企业的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广义的兼并除了包括吸收合并以外,还包括新设合并与控股等形式。收购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权的购买行为。收购涵盖的内容较广,其结果可能是拥有目标企业几乎全部的资产或股份,从而将其吞并;也可能是获得企业较大一部分股份或资产,从而控制该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