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公司行为的责任归属(设立中公司行为的责任归属的案例)
设立公司责任如何划分?
设立中公司责任的承担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别划分,如果公司设立前,发起人以设立公司为由所负的债务,直接由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承担;如果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所负的债务是设立非必要行为的,公司进行追认的由公司来承担责任,否则由发起人来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设立,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如果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债权人可以向成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其次,如果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债权人可以向成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或者向发起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是如果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成功前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所负债务,由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公司没有设立成功,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由发起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设立中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法律主观:
从设立开始到公司最终成立这一阶段,成为“设立中公司”。此时公司尚未成立,所以“设立中公司”并无法人资格。其性质为发起人之间的合伙。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选择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选择该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公司因故未成立,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可以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承担
正是由于现在机会与危险并存,很多人甘愿冒着很大的风险去寻找机遇,所以努力创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设立成功的,需要对设立过程中的法律行为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无法设立成功的,设立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由发起人依法进行承担。那么公司设立中由谁承担责任?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设立中由谁承担责任
1、如果公司成立的,在设立过程中的法律行为由成立的公司承担;
2、但如果公司不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发起人承担。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对发起人有哪些限制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三、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1、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3、办理注册资本验资。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货币出资的要足额存入以要申办公司名义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非货币出资要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将开设专用帐户的证明、资产评估证明、财产权转移证明等提交给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注册资本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4、申领营业执照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材料,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设立中由谁承担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公司是否成立来进行具体确定,通常情况下,成立后的公司需要对设立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设立不成功的,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发起人承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有哪些
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有哪些
司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公司设立必要行为时,作为相对一方债权人,无论公司是否成立,均可以直接以该发起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有哪些,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有哪些:
1、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公司设立必要行为时,其行为法律后果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直接承担。债权人可以公司为被告而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为设立公司非必要的民事行为时,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不能直接归属于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对于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后的公司可以对该行为予以承认,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予以承担,此时,债权人可以以成立后的公司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发起人对外所为民事行为,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债权人可以对成立后的公司进行催告,要求其对是否追认予以明确。公司不追认的,则债权人只能以公司发起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中的民事责任的承担:
1、公司设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指公司正在设立之中,尚未设立登记,但又不能确定公司是否必然能够成立或不能成立的状态。参照公司设立失败的有关原理,此时,公司发起人之间仍然属于合伙法律关系,公司发起人之间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以发起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明确不能成立的,由发起人按设立失败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过程中,公司仍然未能明确是否能够成立的,也按设立失败承担民事责任。
3、公司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设立成功的,发起人的民事责任按公司设立成功来承担;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的,可以直接变更设立后的公司为当事人并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时设立行为的民事责任承担:
1、由于公司未能成功设立,其设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自然无法由设立后的公司来承担。
2、当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失败时,设立行为的民事责任问题公司法未作相应规定。;
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谁承担
1、(1)如果公司成立的,在设立过程中的法律行为由成立的公司承担;
(2)但如果公司不成立的,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发起人承担。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对发起人有哪些限制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谁承担需要根据公司是否成立来进行具体确定,通常情况下,成立后的公司需要对设立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设立不成功的,设立过程中的行为由发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