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期限(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几年)
法院判决书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书后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拿到判决书后,等判决书生效后且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的,胜诉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是两年。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此时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此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腾房流程具体如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综上所述,拿到判决书后,等判决书生效后且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的,胜诉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是两年。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此时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此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
申请执行要在两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两年在提出,法院将不支持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但是如果在这两年内发生了法定的中断或中止的事由,两年的期间可能会暂停或重新起算。
一、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问题: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民事判决裁定、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业仲裁裁决书、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应在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出(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逾期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丧失,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实践中,法律文书生效后,有证据证明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如:权利人持有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的视频且取证方式不违法、义务人出具有承诺书、义务人在权利人追讨债务的函件上签字盖章确认、有关部门调解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纠纷的书面证据,等等),只要每次主张权利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次日,起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二、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问题:
同理,权利人只要举证证明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诉讼中止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从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次日起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审判决生效后多少天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送达时起生效。判决确定的权利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多少日之内支付多少钱。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百度百科——二审
百度百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后多久执行法官才能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
您可以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如果执行中被执行人在明知判决归还他人钱款且多次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情况下,拒绝、阻碍执行,甚至将财产变卖、将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他人,直接造成判决无法执行的,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 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 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开始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
2、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3、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4、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判决书强制执行流程:
1、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
2、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的,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