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敲诈勒索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
口供可以定罪量刑吗
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量刑的。
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法院就会判处有罪。刑事证据的收集方法: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4、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
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
6、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职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者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
8、鉴定: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鉴定,对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正是因为口供的巨大现实作用,给侦查机关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极大,其中所隐含的危机也将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
1、使刑事侦查工作模式僵化。由于口供成了快捷的取证途径,刑侦工作方式在相当一部分侦查员心目中被简单化,长期习惯并依赖于”摸底排队--发现嫌疑对象--突击审讯--破案”这一案件侦破方式,刑侦基础建设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刑事技术遭冷落,案件侦破中科技含量不高,严重制约了刑侦工作运行机制的发展,影响了现代刑侦体系的形成。
2、侦查视野受口供左右。在具体案件侦查中,由于过分依赖口供破案,外围侦查取证工作滞后,使侦查工作易陷入漫无边际的核查口供之中,侦查方向极不确定。对此,不少侦查员深有体会地称之为嫌疑对象”指着兔子让人撵”往往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耽误了宝贵的调查取证时间,以致造成部分案件定案的关键证据因取证不及时而永久缺失,产生既无法认定又无法否定的疑难案件。
3、诱发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刑讯逼供屡禁不绝的原因固然有多方面,但对口供在侦查破案过程中的作用过分依赖应当是最直接的原因。口供的运用提高了侦查的效率,节省了侦查的资源是不言而喻。然而,口供的易变、脆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庭审翻供在实践中是见怪不怪,单凭口供定罪制造的冤假错案也不在少数。
综上所述,仅凭口供不可以定罪。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真实的口供,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辩解,都可能成为证明力很强的证据。从这一角度看,口供所具有的作用的确独特,不可替代。但是,口供本身可能会存在虚伪性,因此要结合其他证据才能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只有一个人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吗
法律主观:
口供可以作为 证据 。 但是如果只有口供,而没有其它证据佐证,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因为要遵循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定罪并不必须要求直接证据,如果只有间接证据,但是能够互相印证的,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能够定罪的。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只有口供能定罪吗
如果只有口供是不能给予定罪的。如果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话,这个时候法庭应当做出无罪的判决。不光是只有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不能定罪,在其实在刑事案件中,任何一个证据都会受到孤证不能定罪原则的限制。
如何才能凭借口供定罪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定罪量刑中起到多大作用的问题,相关法律对此有诸多规定,充分体现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3、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的,或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才能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定罪量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第1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当然,如果能根据客观证据证明其罪行了,也可以以零口供判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只有口供能定罪吗
法律主观: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 证据 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我国现行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 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定罪没有问题,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很多证据,书证、人证、物证、视频资料等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案件事实,就可以定罪量刑。
法律客观:
一、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不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行为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行为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法律事实。这个规定的实质是表明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从根本上避免了司法工作中曾经采用的疑罪从有的人治执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口供可以翻供吗1、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2、录取口供是侦察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按受询问人(被调查人或当事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诉,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质,否则会涉嫌作违证的法律后果。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逼供行为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会防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也不是闹儿戏的,会有法律后果。
只有聊天记录和口供可以定罪吗
只有聊天记录和口供不可以定罪。
聊天记录和口供属于证据的一种,但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定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
证据主要包括以下:
1、书证:包括书面文件、印章、票据、发票、合同等书面证据;
2、物证:包括案发现场的痕迹、物品等物质证据;
3、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材料;
4、证人证言:即当事人或者非当事人提供的口头证言;
5、鉴定意见:包括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专家意见等。
提供证据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搜集证据:当事人需要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如果证据需要到达现场获取或者涉及到隐私等问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或者聘请专业调查人员等方式获取;
2、鉴定证据:当事人需要对搜集到的证据进行鉴定,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鉴定证据的方法包括图像分析、物品鉴定、手写鉴定、声音鉴定等;
3、准备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将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成有条理的证据材料,并标注证据来源和证据编号等信息。证据材料应当与案件事实相符合,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
4、提交证据: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要求,将证据材料提交给对方当事人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证据的提交方式可以是书面提交、口头陈述等方式;
5、辩论证据:当事人需要在庭审或仲裁听证会上对证据进行辩论。辩论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更好地理解证据的含义和作用,并且从证据中找到证明事实的真相;
6、审理判决:在证据辩论结束之后,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决。判决或裁决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
综上所述,证据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依据,通过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法院可以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没有证据只有口供能定罪吗
仅凭口供不可以定罪。
我国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所以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院也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布嫌疑人无罪,除非有足够真实、有证明价值、有关联性的证据指出。
一、三人指证同一个人算证据吗
属于证据不足。
多人指证一人,如果只有指证,没有其他证据,无法从根本上证明被指证的事实存在,所以只能认定“指证不实”,可以认定为共犯:办案机关在讯问嫌疑人的时候,都是单独隔离讯问的,避免串供。假如在没有串供的情况下,一致指证,办案机关应该考虑“指证属实”。
不能认定共犯:如果上述三人有串供行为,他们商量好了共同指证一个人,这就不能认定为共犯。如果三个嫌疑人口供指证一人是共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另一人参与,属于证据不足的典型案例。我国几年来一直在进行司法改革,其中口供属于无效证据。
二、口供的鉴别
1、严格遵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由于刑事诉讼是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展开的,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诉的对象,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虚伪性极大。只有查证属实的,有其它证据相佐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从口供的来源上,审查其讯问的程序是否合法。审查口供在什么情况下提供的,是哪一次审讯时讲的,供认的动机、目的,有无攻守同盟、有无串供的情况,有无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指名问供的情况,有无翻供等。
3、要进行情理推断,审查其供述与辩解是否合情合理。在当时当地的情况下是否会出现被告人供述或辩解的情况,对于口供的时间、地点、手段、过程、动机、目的、后果等,要结合被告人的身份及其与被害人的关系,分析这些情节有没有可能发生和存在,是否符合情理,口供前后是否矛盾,等等。
4、审查、判断几个共同被告人的口供时,要考虑到他们既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又要考虑到他们每个人在共同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而有矛盾。如果他们供述一致时,要严防他们串供,如果供述有矛盾,应注意他们是否有互相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的情况。当然也有个别人大包大揽,一人承担,包庇他人的情况,也应引起注意。
5、审查被告人的品质。被告人的品质及其一贯表现如何,是他对案件事实能否作如实陈述的主观因素之一。
6、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审查、判断证据常用而有效的方法是结合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看证据之间有无矛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5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没有物证可以定罪吗
法律主观:
只有口供没有物证一般不可以定罪,但如果可以和其他的证据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即证据充足的,可以定罪,但如果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一般不能定罪,只能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只有口供没其他证据能定罪吗
法律主观: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 证据 ,应作无罪判决,但检察院起诉一般不会没有其他证据。被害人陈述、 证人 证言也是证据,他们很容易找到。 嫌疑人被 羁押 的,要在法定期间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变更强制措施 为 监视居住 、 取保候审 或解除强制措施的,不受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的限制。
法律客观:
没有口供只有人证怎么定罪一般来说,有口供没有人证是不能定罪的,这也是印证的孤证不能立案的原则。同理,如果只有人证而没有口供以及其他的证据进行印证,是不可以立案的。如果最后收集不到证据证明被告方是有罪的,那么就应该以无罪处理。证据是整个案件的核心内容,它可以帮助案件的事实,让法庭做出最正确的判断。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到:对一切案件的处理都要重证据,不能轻信口供,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认定被告是有罪的。但是如果通过客观的证据可以认定罪犯的罪行的,可以不通过口供之类的证据对罪犯进行判决。在原告与被告方提出的证据,是需要通过司法机关的鉴定才能呈交法庭的,这也是为了确保证据的可靠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只有口供没有证据能定罪吗
法律主观: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应作无罪判决,但检察院起诉一般不会没有其他证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他们很容易找到。嫌疑人被羁押的,要在法定期间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不受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的限制。
法律客观:
一、只有口供可以定罪吗不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行为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行为人行为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法律事实。这个规定的实质是表明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从根本上避免了司法工作中曾经采用的疑罪从有的人治执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口供可以翻供吗1、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2、录取口供是侦察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按受询问人(被调查人或当事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诉,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质,否则会涉嫌作违证的法律后果。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逼供行为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会防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也不是闹儿戏的,会有法律后果。
只有口供和伤情鉴定能定罪吗
只有口供和伤情鉴定不能定罪。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口供在定罪量刑中起到多大作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对于采用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的,或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才能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法》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