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购房提取的范围有哪些(济南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条件)
济南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法律分析】
济南公积金可以提现。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济南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五)支付物业费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济南公积金2024年提取新规定
法律分析:现行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有12种提取情形,其中,支付物业费提取已于2024年取消该项业务。因此,2024年8月10日生效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重新明确了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9种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等,另取消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两种提取情形。
法律依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2024年8月10日生效)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
(四)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五)出国(境)定居的;
(六)正式退休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4、正式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出国(境)定居的;9、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10、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1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1、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2、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济南市公积金提取资料要哪些,怎么办理济南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扩展资料: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对于个人结算账户提取失败在20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管理部尚未修改的,管理中心会计处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将所提取金额冲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