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属于哪里管(业主委员会属于哪里管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08
895
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即使部分地方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经费保障,也仅仅是工作经费供其日常办公所需,与成为法人需要的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不可同日而语,小区的业委会属于谁管的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应该由房管局物业监察管理办和所辖街道办事处监管。
特邀律师
姚平律师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小区的业委会属于谁管的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应该由房管局物业监察管理办和所辖街道办事处监管。

法律依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第六条 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住宅小区内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小区管理办法,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不得妨碍、阻挠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有权参与监督住宅小区的管理。

小区业主委员会归哪个部门管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自治管理,不归谁管,但是要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只是备案,即告知,不需要谁来审批。

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能成为法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但是我国的业主委员会在这四个方面显然都有欠缺。

(一)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法人构成要件中“依法成立”的含义

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成立法人主要有这样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行政审批而成立的,如机关法人一般即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第二种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的,如工商企业或者公司等经济组织实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是由上述两种方式成立。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业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系依据业主合意即可,并不需要审批或者核准。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规定的备案,其意义仅仅是由相关主体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而这种报告对于业委会的成立没有任何的影响。

(二)业主委员会缺乏“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应当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作为独立参加民事活动必须的物质基础。而业主委员会显然在这一点上最受人诟病,在这个成为法人的要件上完全不具备条件。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能够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的财产,也没有相应的资金来源。即使部分地方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经费保障,也仅仅是工作经费供其日常办公所需,与成为法人需要的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不可同日而语。

(三)业主委员会缺乏法人应具备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法人对其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由自然人组成,具有一定的框架、结构和组织形式。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

(四)业主委员会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五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归哪个部门管

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扩展资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委会属于居民自治组织,所以不归属于任何部门管辖,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或针对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业务委员会的人员如果违规违法的话,有相应的上级机构予以处理,并通告全体业主。

主委员会的管理人员都是该小区业主共同选举出来的,是会受到全体业主监督的,并且有权罢免;辖区居委会、街道办也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对于各小区业委会的内部规定和举动,要定期审查,及时制止那些违法的条款和行为,从而捍卫居民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召集业主举行业主大会,并有权利决定修订业主公约、章程等。业主委员会还是所有业主的代表,可以代表进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以及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还有权利对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等进行审议,并且可以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人员都是该小区业主共同选举出来的,是会受到全体业主监督的,并且有权罢免;辖区居委会、街道办也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对于各小区业委会的内部规定和举动,要定期审查,及时制止那些违法的条款和行为,从而捍卫居民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归哪个政府机关管理?

从民间组织机构管理法律来看,属于民政局管理。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来看,属于居委会、街道办、住建局管理。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请问业委会属于哪个部门管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自治管理,不归谁管,但是要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只是备案,即告知,不需要谁来审批。

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归哪个部门管

业主委员会属于其物业所在地的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监管。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所以业主委员会归其物业所在地的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监管。

业主委员会该由谁来管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无因管理违反本人意思如何处理(无因管理违背本人意思)

无因管理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如何处理?法律分析: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情形下,造成受助人人身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损害由受助人或者侵权人承担。2无因管理损害赔偿的范围比较广泛,无因管理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8:18

业主委员会是怎么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怎么产生的国家有什么样的法律条款)

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的权利有什么呢

业主委员会是什么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法律主观: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物业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有: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审议物业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50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2023年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 ...

哪样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违约金是否为破产债权法律分析:违约金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票据出票人被宣告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8:17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2、发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开发商及物业消极应对,区县国土房管局可指定业主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3、筹备组:一、组成人员:业 ...

间接杀人属于犯罪吗(间接威胁属于犯罪吗)

间接性杀人法律分析: 间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没有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有效地阻止,既无所谓希望,也无所谓反对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50

已经确认的债权又起诉(管理人不确认债权起诉谁)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 ...
法律百科
377热度

业主大会具有哪些主要职责(不属于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业主大会的职责一、业主大会的职责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5、筹集和使用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52

业主委员会属于哪里管(业主委员会属于哪里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 ...
法律百科
895热度

夫妻分居后一个月,一方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道的,请问是不是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8:09

以下哪种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答案】:D《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 ...

婚后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后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能独立支配吗)

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你好,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各自获得的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女双方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后,老公获得的工资应当算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6:56

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格式)

破产债权人应该向谁申报债权破产债权人应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还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 ...

业主违约,物业可以进行罚款吗

物业公司有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吗一、物业公司有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吗1、物业公司无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不是行政主体,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8:20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

遇到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办(遇到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办.还一拖再拖属于诈骗么)

别人借钱不还能怎么处理法律分析: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07 14:04

未婚同居多久属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 ...
法律百科
167热度

供述同案犯是属于立功吗(共同犯罪供述同案犯属于立功吗)

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法律主观:若是行为人检举揭发同案犯所犯的与本人为同一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立功;但如果是检举揭发同案犯另犯罪行的,可以认定为立功。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17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途径是怎样的(业主委员会主任怎样产生)

法条《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 ...
法律百科
546热度

赠与的婚内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吗

婚内接受赠与算共同财产吗【法律分析】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该房产只归夫妻其中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不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56

故意伤害罪属于暴力犯罪吗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 ...

业主物业公司可不可以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能否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00

拘留七天属于什么类型(拘留七天怎么才能保释)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法律百科
142热度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属于违法吗

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吗法律分析:违法,法律不允许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12 17:24

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嘛(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 ...
法律百科
461热度

辱骂是否属于侮辱呢(辱骂属于侮辱吗)

辱骂属于侮辱罪吗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属于 民事侵权行为 ,不属于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68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07 14:02

超速一次性扣12需要吊销驾驶证吗(超速一次性扣12分属于吊销吗)

超速一次记12分要暂扣驾驶证吗机动车超速被一次扣满十二分的,驾驶证会被扣留,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1、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1年为1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认定标准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非法持有的认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明知持有、运输的信用卡是伪造的,仍然持有、运输;2、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仍然继续持有、运输,并且持有又或者是运输在十张以上;3、行为人非法持 ...
等 1 位律师回复
2024-01-07 14:31

多少年结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
法律百科
825热度
姚平律师
预约律师 立即咨询
私密畅聊
1小时
立即咨询
预约律师
拨打电话